今年以来,延川县纪委强化纪委不办案是失职的理念,实行四措并举措施切实提高查办案件能力。
一是健全办案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并成立执纪执法单位联席会议和镇乡(街道)办案协作区,办案力量上做到内部统筹、上下联动、左右协作,形成线索互通、调查互动、力量互补、手段互用、成果互享的“五互”机制。
二是加强线索经营。紧盯工程项目建设、基层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村级“三资”管理、政府采购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注重从群众信访、执法监察、廉政检查、部门反馈等渠道收集信息。健全案件线索信息库,及时进行比对、分析和研判,提高案件线索成案率,挖掘了一批串案、窝案和隐案。
三是严守办案纪律。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制定了实施“两规”、“两指”措施办案安全十项规定、办案人员工作职责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在办案期间,由分管副书记、常委驻点值班,委局干部2人以上全程看护,对谈话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到目前为止,未发生过任何办案事故和不安全、不文明的情况。
四是规范案件审理。建立县纪委委员、党代表参与县纪委常委会案件审议制度,健全重大案件总结、剖析、整改落实的“一案三报告”制度,实现了近年来零申诉。同时,大力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