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延川县纪委全力推行巡查组工作制度,加大监督执纪力度,集中精力开展“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四项举措”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
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通了县纪委“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地点设在了办公室,有专人进行接听;在“延川县廉政网”上开通了网上举报平台,对投诉举报的信件每星期进行梳理核实,给予处理;继续巩固“24小时投诉举报监督热线”阵地,凡有投诉举报电话,件件进行核查,件件落实到底;在县电视台开通了“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专题栏目,不仅宣传党风廉政建设,而且对每一起查处的问题涉及到人,一律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
二是加大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对象主要针对基层干部,整治重点包括:基层干部生冷横硬推、吃拿卡要、工作懈怠、起亚百姓等作风问题;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受红包礼金和商业预付卡,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收费、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假公济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退耕还林、移民搬迁、低保医保、旧城(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问题;城中村、城郊村、资源富集村和开发建设村“小官贪腐”案件。
三是注重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制定印发了《中共延川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在全县推行巡查组工作制度的通知》;对延川县各乡镇领导干部和各村“三委会”成员召开了“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检察院反贪局局长为副组长,纪委常委为成员的巡查领导小组,抽调离退休干部和县纪委监察局干部组成5个巡查小组。巡查组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行业和单位采取定点巡查、定岗巡查,蹲点守候、精准发现等方式进行专项巡查,巡查组只发现问题,不处理问题。
四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做好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通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总体工作部署,对因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出现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实行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