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2015年春节期间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延川县纪委合理安排、严明纪律,对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首轮明察暗访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市纪委《通知》要求,主要针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八项规定情况、“四风”存在问题、部门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十二个严禁”情况、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查处“八个节日腐败问题线索情况”以及党员领导干部上下班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分为节前、节后两个阶段,从1月26号开始至2月28日结束。抽查的方式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对于在检查中发现有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二个严禁”的单位和个人,县纪委将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对情节比较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不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