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延川县纪委严格落实中纪委“三转”要求,坚持突出主业主责;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严肃执纪问责,采取“五项大举措”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4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55件,立案115件,结案1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9人(科级干部6人),其中党内警告91人,严重警告16人,留党察看4人。撤销党内职务1热门,开出党籍4人,行政警告3人。
一、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一是面向社会群众开通和公布了县纪委“24小时投诉举报监督热线”,并向各个单位、部门和服务窗口发放了“监督热线牌”,向全县人民群众发放“监督热线卡”10000多张。二是在各个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了信访群众接待室,并配备有专人进行接访,零距离、零障碍受理群众来访;三是在延川县纪委、延川县监察局网站上开通开通举报邮箱、电话和QQ信访举报,及时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四是根据不同的信访情况和特点,开出不同主题和形式的现场处置、协调办信、跟踪督办和信访听证“信访直通车”,使群众参与监督、反映问题线索更加方便快捷。
二、提升案件核查力度。加强对群众信访举报线索的受理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和来电情况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案件线索件件有登记、分流有去向。一是强化线索分析,并提出拟办意见、承办单位及办结时限。二是强化重要线索督办,以督办函、交办函等形式,对超过办结时限的线索进行动态管理,并要求具体承办单位作出未能办结说明,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规范查办案件行为。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建立健全案件线索互通和案件移送制度,积极推行“下查一级、县乡联合、乡镇交叉”办案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同时,认真落实查办案件责任制,加强对查办案件的日常监督,完善办案谈话点工作制度、更新监控设备、强化谈话点管理,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
四、提高查办案件效能。严格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不断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推行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公示制度,采取定原则、定内容、定时间、定程序的“四定”方式,及时将受处分人的基本情况、错误性质、处理结果等有关处分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案件教育效果,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提高案件质量。
五、发挥办案威慑作用。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和“四风”问题案件,严查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严查发生在基层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严查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案件。同时,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件、影响较大案件,综合运用会议通报、文件通报等方式予以公开曝光,达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