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延川县纪委严格落实“三转”要求,转变工作重心,把所有精力全部放在了案件查办上,采取“三提升”助推查办案件工作,重点提升办案的内动力、行动力,协作力,力促全县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敢办案、能办案、办好案。
一是提升内动力促进纪检干部敢办案。延川县纪委依托住址培训和教育的理念,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敢于办案、能办案、会办案。建立县纪委常委领导和室联系乡镇(街道)的分片区协作办案机制,突出办案组织领导、案件线索管理、办案队伍建设年度工作重点给予部署落实,同时对“一案两报告”制度进行了重新规范,提升办案人员业务素质。
二是提升行动力促进纪检干部能办案。延川县纪委推行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规范信访举报制度,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按时限对举报案件进行及时处理。信访举报办理“三级督办”制度,主要针对部分纪检监察组织对信访举报办理不重视、查办不及时、查办质量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强化信访举报办理责任落实,有效提高了办理效率、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减少了重复访、群体访和越级访。
三是提升协作力促进纪检干部办好案。案件能够及时查办,不但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上下联动,组织协调好外部力量也至关重要。延川县纪委建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将检察、公安、审计等机关列为小组成员,并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沟通配合、线索移送、人员抽调等工作。(延川县纪委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