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基层纪检监察办案工作,实现各镇办“有案可查、有案能查、有案查好”的工作目标,延川县纪委结合基层工作实际,从“ 四个着力”入手,进一步强化基层纪委的案件查办工作。
一是以提高认识为入手。 加大基层纪委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武装基层纪委干部的头脑,不断增强基层纪委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其牢固树立“ 查办案件是本职,不办案件是失职”的意识。
二是以增长才干为入手。定期开展经常性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基层纪委干部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加大选派基层纪委干部参加上级机关举办的业务培训的力度,不断丰富和更新基层纪委干部的业务知识;抽调基层纪委干部直接参与县纪委的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办案实践能力锻炼。
三是以制度建设为入手。建立健全案件联查联办机制。从基层纪委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联合办案、交叉查处基层发生的案件,建立健全巡查机制。建立将案件查办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的考核机制,实行“一票否决”。
四是以有所作为为入手。主动加强与基层党委和政府的沟通,促使其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基层纪委办案工作,并旗帜鲜明地支持基层纪委干部,为他们查办案件撑腰鼓劲,改善基层纪委办案的环境;同时着力关心基层纪委干部的成长,帮助解决在政治、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让他们安下心来投入到案件查办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