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瓦窑堡镇进一步健全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机制,认真践行“严于修身、严于用权、严于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突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做到心有所诫、严有所止,自觉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
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制度》,坚持每周一至周五按时上下班,每天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上班时间除下乡工作外,不得离开单位驻地,不得假借下乡外出工作之名,擅自脱岗。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副职有事一律向镇党委书记请假,一般干部有事一律向镇长请假,请假期限结束后,要向镇党办履行销假手续。凡无故不履行请销假制度,不坚守岗位,无故脱岗、串岗者,一次不到的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通报;三次以上,普通干部要在全镇通报批评,并在干部大会上做出书面检讨,领导干部要在党委扩大会上做出书面检讨;情节严重者要扣发工资或介绍回组织人事部门。
在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赌博、酗酒、闹事等,凡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村干部要严格树立大局意识,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本村,凡有事要离开本村者,要履行请假手续,凡遇开会等集体性活动有事不能参加者,一律向镇党委书记请假,镇党委报备,凡不按规定执行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