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县纪委监察局大胆创新、积极实践,探索建立了纪检监察案件自行量纪制度,2009年以来,审理的案件中,无一起申诉案件,有效的提高了办案质量,保障了被审查人权益,达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准确领会法规依据。在审理谈话时,由案件审理人员给违纪人员提供和错误行为相关的党纪政纪条规和相关法规,违纪人员自行学习,审理人员讲解辅导。
二、客观提出辩解理由。在学习法纪条规的基础上,违纪人员对组织认定的错误事实进行辩解,提出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的意见和理由。
三、自定具体处分档次。由违纪人员填写《违纪人员自行量纪登记表》,给自己的错误行为提出具体的处分档次。
四、合理采纳辩解意见。对违纪人员提出的辩解,认真研究,区别对待,供提出审理意见和常委会研究案件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