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实名信访举报,提高信访举报线索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查性,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源线索的主渠道作用。2019年5月17日,安塞区纪委、监委印发了《鼓励实名信访举报的工作办法(试行)》。《办法》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实名信访举报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及时反馈; 实名信访举报经查证属诬告陷害、错告误告的,承办部门依照2019年5月17日安塞区纪委、监委印发的《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试行)》进行处理;对实名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由承办部门以适当方式将适当内容向举报人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办理实名信访举报,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实名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试行)》,保障了对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却受到诬告陷害及时予以澄清的权利,形成了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