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也是公款送礼等“四风”问题抬头之时,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相关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志丹县纪委“三项举措”向“双节”期间“节日病”亮剑。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认真学习中、省、市、县有关部署精神。县纪委通过下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坚决纠正“四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主要领导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带头纠“四风”,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同时,县纪委宣教室通过编发廉洁过节短信提醒,让反腐警钟在双节之际长鸣于耳。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通过红都纪检监察网等媒介及时公开信访举报电话、网络信访举报邮箱。抽调工作人员成立8个明察暗访组,利用一个月时间,将在全县范围开展中秋、国庆期间“节日病”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社风民风。暗访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发票倒查、电子取证等方式进行检查,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过节行为的监督,坚决纠正和防止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和“四风”问题。同时,针对“双节”期间有少数干部职工纪律松弛、精力分散等“节日综合症”现象,暗访组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取、实地检查的方式,重点对对工作人员到岗情况、工作状态和执行工作纪律以及公务用车节日封存、定点停放情况进行督查。
三是严肃追究责任。对上级领导批办、暗访组检查发现、群众反映强烈、媒体监督曝光的违反《通知》中“九个严禁”等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依纪依规及时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