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志丹县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务公开的意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要求,通过“四规范一严格”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农村村务公开工作,架起干群“连心桥“,交给百姓“明白账”。
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坚持执行凡是群众关注的、反映热点问题、焦点问题都要公开,特别是对涉及村务、财务、事务3个方面40项具体公开内容作了明确规定。村务方面主要包括:计生相关政策落实、土地征占补偿对象、惠农补贴政策落实、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参保参合养老金收缴兑现、农村项目建设等6个方面。财务方面主要包括:一是收入部分:上级部门通过各种渠道拨付的款项名目和金额,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取得收入的来源和金额。二是支出部分:村委会办公费、会议费、交通费、水电费、取暖费等开支;村道路维修、环境卫生整治等支出;村干部、村组长工资;村干部及本村其它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姓名及报酬;村民福利费支出;承担集体事务劳务工支出明细;其它支出。三是村集体经济债权债务、集体资产明细等。事务方面主要包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补贴的人数及补贴金额,村集体投资的项目、村公益事业建设、村集体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安排、民主评议方案,村宅基地批建情况,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村民意见建议反馈情况等。
二是规范公开形式。要求各村要在村部或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或通过广播、短信、发放明白卡、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党员会议等有效形式进行公开,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各村要对公开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三是规范公开程序。要求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先依照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公开的具体内容和方案,由村民监督委员会对公开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和完善,并签字盖章,再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以村民委员会名义公开。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须在会议通过后进行公开。每次公开内容必须报乡镇农综站备案。
四是规范公开时间。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村务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每季度首月的1-10日进行公开。涉及农村政策方面的常规工作、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以及固定性工作要长期公开;对于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工作和“一事一议”等方面工作事项要定期公开;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即时公开。
五是严格督查指导。一是要求各乡镇、各村均要成立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各乡镇(街道办)乡镇长(主任)是村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是直接责任人。二是实行“村财乡管”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乡镇长(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村级财务收支须经乡镇农综站站长审核签字后方可运行。三是要求各乡镇(街道办)要制定考核细则,坚持定期不定期深入村组,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村干部年终报酬挂钩,兑现奖惩。四是强化督查指导。要求各乡镇纪委负责村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及时查处和纠正村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包村领导和驻村干部负责对村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督促规范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务公开内容监督把关,确保村务公开内容公正、真实、准确。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将通过专项督查、受理举报等形式,对公开内容不真实、公开流于形式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