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县农业局安排部署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31日   

为了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进一步促进我县农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农业局特制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明确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科学划分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其他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强化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地位、领导权力和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基本方向和有力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局党委领导班子要增强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做为分内之事,定期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重大案件查办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抓好责任分解。按照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严密有序”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的要求,搞好责任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建立科学的责任内容指标体系,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具体、措施得力、有明确时限要求、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再分解,把具体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从而使各项任务措施具体化、责任明确化。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阶段检查、随机抽查和暗访调查等形式,及时发现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采取约谈、通报、发整改通知等形式限期整改。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在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既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直接主管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真正把集体责任与个体责任捆绑起来,防止以集体名义不了了之。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吴起县农业局安排部署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来源:    时间:2016年05月31日

为了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进一步促进我县农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农业局特制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明确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科学划分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其他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强化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地位、领导权力和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基本方向和有力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局党委领导班子要增强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做为分内之事,定期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重大案件查办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抓好责任分解。按照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严密有序”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的要求,搞好责任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建立科学的责任内容指标体系,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具体、措施得力、有明确时限要求、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再分解,把具体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从而使各项任务措施具体化、责任明确化。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阶段检查、随机抽查和暗访调查等形式,及时发现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采取约谈、通报、发整改通知等形式限期整改。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在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既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直接主管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真正把集体责任与个体责任捆绑起来,防止以集体名义不了了之。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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