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吴起县本着“独特性、全局性、带动性”的原则,在全县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季度检查通报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加快城乡统筹,实现富民强县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季度检查通报制度,即是由县纪委监察局成立检查组,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旬至下一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对全县各乡镇、各社区管理中心、洛源街道办、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每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展情况,采取事先不通知对方、随意抽查等形式进行检查。检查时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认真对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四公开”(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及各领域办事公开)情况、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情况、纠风治乱工作开展情况、厉行节约和日常管理情况、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八项检查内容逐项逐条进行打分,现场考核分数占总考评分数60%,明察暗访占总考核分数40%。检查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察局汇总考核结果,采取会议或发简报的形式在全县进行通报,对工作先进的乡镇(社区)或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将其作为年终考评依据,对后三名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评为后三名的乡镇(社区)或单位,县纪委将追究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通过此项制度的落实,对全县各乡镇(社区)、各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起到了很好的鞭策推动作用。进一步引领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乡镇(社区)、部门单位中心工作,真正达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服务于中心工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