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盐务局党支部着力探讨健全反腐倡廉抓早抓小机制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29日   

自2016年宝塔区盐务局新领导班子组建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追赶超越”活动为载体,纠正了单位“四风”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探讨健全抓早抓小防范预防机制。

以问题线索为着眼点,健全抓早抓小疑似腐败问题早发现机制。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局党支部规定从今年起给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收录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信访举报、案源调查、党委反馈、人大政协视察、纪委年度评价窗口单位等发现的问题,建立定期分析、跟踪管理、异常预警管理机制、使廉政档案成为监控领导干部的“电子眼”、“预警器”,同时为领导干部交流任用提供可靠的廉政考核依据。二是拓宽整合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建立服务对象、新闻媒体、社会各界来信来访信息和岗位工作履职情况具体信息主渠道,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党委、纪委、审计等机关部门在线索方面的沟通协调,及时获取应当追究纪律责任人的有关违法违纪线索。单位内部设立廉政意见箱,对外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社会举报。三是建立领导干部腐败迹象识别调查机制。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可能存在腐败问题的识别标准,当领导干部有不合理或超乎寻常的高水准生活,对分管工作调整极力抵制,八小时工作时间工作作风出现异常频繁迹象,八小时之外生活圈同一些私企老板之间有密切或不同寻常的私人交往,滥用工作职权、自由裁量权、隐瞒某些事件或事件真相,试图对不属于自己分管范围的事情施加影响等不正常迹象时,及时介入调查。

以常态长效为着眼点,健全腐败问题早提醒机制。一是坚持进行预防教育。认真贯彻“五个一”工作制度,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进行现场教学,组织职工观看反腐倡廉警示片,最大限度地筑牢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强化局党支部反腐倡廉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内部投诉举报的涉及到的具体问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对相关当事人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使其注意防范、克服和改进。

以加强惩治为着眼点,健全腐败早查处机制。一是强化明察暗访和专项整治。重点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不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及“四风”问题进行治理;对执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选择、搞变通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二是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在充分履行好局党支部反腐败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发挥纪检联络员的监督作用,坚持查办案件抓大不放小,发现案件线索,及时进行初审,并报告局党支部、上级党委及纪工委、区纪委,适时移交案件线索及初审结果,协助纪委积极查办案件,通报案件查办情况,提升震慑力和影响力,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以监督制约为着眼点,健全反腐败问题早纠正机制。一是健全关键岗位防范机制。对盐政执法人员,压缩和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大执法透明度和监督力度;对盐品销售、财务管理、库房保管、廉政灶等岗位工作人员,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行为,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对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建立述职述廉、追责问责、警示谈话制度,力争使风险点成为安全点,防止腐败发生。二是建立廉政风险评估办法。依靠各项制度督导平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控、防控纠错和效能评估,不断更新和完善制度,力争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求实效。三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根据国家盐改对我区盐行业的实际影响和反腐倡廉工作新要求,优化和新建了“三项机制”、考勤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和学习制度等管理制度体系。

 



宝塔区盐务局党支部着力探讨健全反腐倡廉抓早抓小机制
来源:    时间:2017年10月29日

自2016年宝塔区盐务局新领导班子组建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追赶超越”活动为载体,纠正了单位“四风”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探讨健全抓早抓小防范预防机制。

以问题线索为着眼点,健全抓早抓小疑似腐败问题早发现机制。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局党支部规定从今年起给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收录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信访举报、案源调查、党委反馈、人大政协视察、纪委年度评价窗口单位等发现的问题,建立定期分析、跟踪管理、异常预警管理机制、使廉政档案成为监控领导干部的“电子眼”、“预警器”,同时为领导干部交流任用提供可靠的廉政考核依据。二是拓宽整合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建立服务对象、新闻媒体、社会各界来信来访信息和岗位工作履职情况具体信息主渠道,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党委、纪委、审计等机关部门在线索方面的沟通协调,及时获取应当追究纪律责任人的有关违法违纪线索。单位内部设立廉政意见箱,对外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社会举报。三是建立领导干部腐败迹象识别调查机制。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可能存在腐败问题的识别标准,当领导干部有不合理或超乎寻常的高水准生活,对分管工作调整极力抵制,八小时工作时间工作作风出现异常频繁迹象,八小时之外生活圈同一些私企老板之间有密切或不同寻常的私人交往,滥用工作职权、自由裁量权、隐瞒某些事件或事件真相,试图对不属于自己分管范围的事情施加影响等不正常迹象时,及时介入调查。

以常态长效为着眼点,健全腐败问题早提醒机制。一是坚持进行预防教育。认真贯彻“五个一”工作制度,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进行现场教学,组织职工观看反腐倡廉警示片,最大限度地筑牢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强化局党支部反腐倡廉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内部投诉举报的涉及到的具体问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对相关当事人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使其注意防范、克服和改进。

以加强惩治为着眼点,健全腐败早查处机制。一是强化明察暗访和专项整治。重点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不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及“四风”问题进行治理;对执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选择、搞变通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二是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在充分履行好局党支部反腐败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发挥纪检联络员的监督作用,坚持查办案件抓大不放小,发现案件线索,及时进行初审,并报告局党支部、上级党委及纪工委、区纪委,适时移交案件线索及初审结果,协助纪委积极查办案件,通报案件查办情况,提升震慑力和影响力,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以监督制约为着眼点,健全反腐败问题早纠正机制。一是健全关键岗位防范机制。对盐政执法人员,压缩和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大执法透明度和监督力度;对盐品销售、财务管理、库房保管、廉政灶等岗位工作人员,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行为,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对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建立述职述廉、追责问责、警示谈话制度,力争使风险点成为安全点,防止腐败发生。二是建立廉政风险评估办法。依靠各项制度督导平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控、防控纠错和效能评估,不断更新和完善制度,力争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求实效。三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根据国家盐改对我区盐行业的实际影响和反腐倡廉工作新要求,优化和新建了“三项机制”、考勤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和学习制度等管理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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