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历来都是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高发多发的“重灾区”。由于缺乏有效监管,造成集体资金管理混乱、集体资产分配不公、集体资源流失严重,由此引发的信访案件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大局稳定。
近年来,宝塔区70%的信访举报案件发生在基层农村,其中70%的信访举报案件涉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为此,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势在必行,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宝塔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每年召开一次三资管理工作人员警示教育暨业务培训会,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行专项整治,完善了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集体经济合同,违反“三资”管理规定的责任追究等六个办法,制定了村级资金核算报账、集体资产资源代理服务及处置、集体资产审计等管理流程图,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明确要求村级集体固定资产的出租承包等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都要通过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为了对执行制度和规范更加直观和明了,在管理上制定了“十严禁、十不准”,从制度层面对村级“三资”管理进行了规范。同时,全区全部实现了网络报帐。
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开展,我们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在冯庄、川口、河庄坪、桥沟4乡镇所有村组及其余乡镇每乡镇确定5个村率先启动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试点工作,截止目前,共开展清产核资225个村。同时对2017年启动的桥沟街道南寨砭村、尹家沟村、桥沟村和南市街道市场沟村、凤凰街道文二村、宝塔街道向阳村、枣园街道枣园村、上砭沟村、万花乡佛道坪村、冯庄乡康坪村、麻洞川乡樊村等11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进行全面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