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纪委剑指基层“微腐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27日   

“我们将下硬茬查处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在脱贫攻坚、生态环境、市场秩序等领域中的典型案例,始终保持惩治“微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全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宝塔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专项整治“微腐败”工作开展以来,宝塔区按照省市纪委委的部署要求,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加大基层“微腐败”的惩治力度。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微腐败”案件10起,党政纪处分12人,挽回经济损失21977.8 万元。

压实责任,从部门监管上发力。建立健全集中整治部门联动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联动单位的责任和任务。各联动单位要对照责任和任务分工,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乡镇“一把手”作为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按照“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的要求,发挥好“一线指挥所”作用,以担当的姿态、负责的态度,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进行问题整改。

细化举措,从制度机制上发力。制定了《关于开展侵害群众利益“微腐败”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细化职责分工及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动重点检查、线索排查、问题整改等工作的开展。特别是要求集中整治联动单位开展好专项检查,检查动真格、敢于碰硬,及时发现问题。结合“两学一做”以及“三个助力”专项治理和社会评价等工作,综合谋划,统筹推进。

精准排查,从线索处置上发力。突出问题线索排查重点,特别是把在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的;在惠农惠民资金中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的;在优化发展环境中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作为核查的重点,着力提高问题线索排查的针对性和精准度。采取走访群众、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受理举报、廉政巡察等多种方式,围绕“专项整治”内容开展不间断、多批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全面准确摸排问题线索。准确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把每件问题线索置于政治生态的“森林”中去分析考量,科学排查,精准把握,达到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的目的,保护好整个“森林”的健康,达到最佳整治效果。

严格执纪,从追责问责上发力。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贯彻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同时,加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民生资金、土地征收、集体“三资”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加强对主管部门在开展专项清理中发现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查处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持续释放严厉惩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烈信号。对个人违纪违规问题,落实“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对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不主动查找、拒不纠正的要严肃处理,既不搞“不教而诛”,也不搞“教而不诛”。

宝塔区纪委剑指基层“微腐败”
来源:    时间:2017年06月27日

“我们将下硬茬查处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在脱贫攻坚、生态环境、市场秩序等领域中的典型案例,始终保持惩治“微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全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宝塔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专项整治“微腐败”工作开展以来,宝塔区按照省市纪委委的部署要求,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加大基层“微腐败”的惩治力度。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微腐败”案件10起,党政纪处分12人,挽回经济损失21977.8 万元。

压实责任,从部门监管上发力。建立健全集中整治部门联动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联动单位的责任和任务。各联动单位要对照责任和任务分工,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乡镇“一把手”作为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按照“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的要求,发挥好“一线指挥所”作用,以担当的姿态、负责的态度,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进行问题整改。

细化举措,从制度机制上发力。制定了《关于开展侵害群众利益“微腐败”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细化职责分工及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动重点检查、线索排查、问题整改等工作的开展。特别是要求集中整治联动单位开展好专项检查,检查动真格、敢于碰硬,及时发现问题。结合“两学一做”以及“三个助力”专项治理和社会评价等工作,综合谋划,统筹推进。

精准排查,从线索处置上发力。突出问题线索排查重点,特别是把在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的;在惠农惠民资金中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的;在优化发展环境中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作为核查的重点,着力提高问题线索排查的针对性和精准度。采取走访群众、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受理举报、廉政巡察等多种方式,围绕“专项整治”内容开展不间断、多批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全面准确摸排问题线索。准确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把每件问题线索置于政治生态的“森林”中去分析考量,科学排查,精准把握,达到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的目的,保护好整个“森林”的健康,达到最佳整治效果。

严格执纪,从追责问责上发力。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贯彻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同时,加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民生资金、土地征收、集体“三资”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加强对主管部门在开展专项清理中发现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查处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持续释放严厉惩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烈信号。对个人违纪违规问题,落实“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对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不主动查找、拒不纠正的要严肃处理,既不搞“不教而诛”,也不搞“教而不诛”。

陕ICP备090084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