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宝塔区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四届八次全会、区纪委二十届一次全会精神,强化“四项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营造人社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思想基础。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实效。采取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交流讨论等形式,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省、市、区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及要求的学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纪律意识。加强廉政教育,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廉政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组织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和机关科室负责人观看廉政访谈节目“百姓问政”(问政延安市人社局)。坚持在中秋、春节等重要节点重温学习“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不断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注重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局党委坚持将党风廉政工作与全局中心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督查、同步考核。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局党委书记与局班子成员、与局属单位签订廉政工作责任书,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印发了《宝塔区人社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宝塔区人社系统“五型机关”创建实施方案》;修订了《宝塔区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宝塔区人社系统窗口单位纪律要求》,完善了《宝塔区人社局系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宝塔区人社局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宝塔区人社局系统工作人员问责办法》,健全了系统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促使干部遵规守纪意识明显改进,机关党建水平不断提高,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等重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三、强化监督管理,净化工作环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预警管理,认真全面排查人社工作廉政风险点,重点针对基金征缴、待遇审核、贷款审批、职称评聘等工作业务,查找出5个方面存在的22个廉政风险点,推行“二次审核制度”,加大风险管控力度。审批完善了财务、差旅费、办公用品使用购置、节能降耗等多项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组织开展就业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建立居民养老保险“生存认证+死亡注销”制度,“全覆盖式”开展生存认证信息验证,验证率达到98.92%;深入开展医疗保险专项资金稽查稽核,确保医保资金运行不出问题、不留隐患。
四、扩大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水平。制定区人社系统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部联网公示,推动全面依法行政。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涉及重要工作、重要事项都要经局党委会、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局党委指导局属单位完善政务公开栏10个,将小额担保贷款审批、转诊转院报销、毕业生创业贷款审核、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业务经办流程、注意事项上墙公示,方便群众咨询监督。深入开展实地调查、信用调查和担保人资格调查,审核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75户3006万元,带动就业1125人。认真组织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依法为1518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2056万元,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72件,时效结案率100%,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