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积极实施廉政风险干预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17日   

为巩固党风廉政教育成果,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增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监督管理的实效性,宝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全局干部在职务提升、岗位调整、婚丧嫁娶、乔迁、子女上大学、配偶子女就业或经商办企业、个人因投资理财等遇重大经济、民事纠纷等方面进行廉政风险干预。

廉政风险干预工作由局党支部作为干预主体,全局干部职工为干预对象,由局党支部具体负责实施。

一是运用廉政风险点干预。每个岗位干预廉政风险点包括廉政风险、警示案例、法条链接、防范措施四部分。廉政风险主要是指日常工作、生活中的重要节点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点。

二是运用提醒教育干预。针对特殊时段、特殊节点,给全局干部职工发送手机廉政短信,提醒干预对象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及应该注意的事项。今年以来,共发送微信共4次4条96人次。通过手机廉政微信,时时提醒大家做到清正廉明,审慎独立,促使干部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三是运用廉政主题教育干预。以中心组学习、“星期一学习”为载体,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区工作会议等有关精神,局长、支部书记亲自上廉政党课。组织机关干部观看《廉政中国-底线》、《廉政中国-贪官心理》等电教片。通过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了廉洁从政、依法行政。

四是运用制度监督干预。在全局建立谈话谈心活动制度,局长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同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科室人员相互之间都必须开展谈话谈心活动,既谈工作更谈意见大家交流思想,相互提出改进作风的具体意见建议。通过谈话谈心活动,大家相互学习,相互批评,促使干部及时深入查找并纠正存在不足,抓早抓小,强化廉政意识。

宝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积极实施廉政风险干预
来源:    时间:2016年08月17日

为巩固党风廉政教育成果,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增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监督管理的实效性,宝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全局干部在职务提升、岗位调整、婚丧嫁娶、乔迁、子女上大学、配偶子女就业或经商办企业、个人因投资理财等遇重大经济、民事纠纷等方面进行廉政风险干预。

廉政风险干预工作由局党支部作为干预主体,全局干部职工为干预对象,由局党支部具体负责实施。

一是运用廉政风险点干预。每个岗位干预廉政风险点包括廉政风险、警示案例、法条链接、防范措施四部分。廉政风险主要是指日常工作、生活中的重要节点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点。

二是运用提醒教育干预。针对特殊时段、特殊节点,给全局干部职工发送手机廉政短信,提醒干预对象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及应该注意的事项。今年以来,共发送微信共4次4条96人次。通过手机廉政微信,时时提醒大家做到清正廉明,审慎独立,促使干部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三是运用廉政主题教育干预。以中心组学习、“星期一学习”为载体,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区工作会议等有关精神,局长、支部书记亲自上廉政党课。组织机关干部观看《廉政中国-底线》、《廉政中国-贪官心理》等电教片。通过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了廉洁从政、依法行政。

四是运用制度监督干预。在全局建立谈话谈心活动制度,局长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同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科室人员相互之间都必须开展谈话谈心活动,既谈工作更谈意见大家交流思想,相互提出改进作风的具体意见建议。通过谈话谈心活动,大家相互学习,相互批评,促使干部及时深入查找并纠正存在不足,抓早抓小,强化廉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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