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村级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村民合法权益,桥沟街道办结合行政区划和行政村综合改革实际,制定了《桥沟街道村级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如下:
一、公章的保管、交接
(一)村委会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
1、村委会公章一般情况下由村会计负责保管,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其他村干部或村工作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2、严禁管理员或其他人员私自将公章带出村委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登记在册,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记录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对盖章内容进行把关。借用人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四)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章使用损坏。
2、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二、公章使用程序
1、凡涉及村级财务预决算和非生产性重大开支预算方案;集体经济项目规划和立项方案;村集体项目投资;村集体企业改制方案;村集体资产处置及债权债务处理;村集体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方案;村集体工程项目及集体资产、土地等承包租赁合同;村公益事业立项、经费统筹方案;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分配使用方案;村干部报酬及享受误工补贴人数、标准等重大事项需使用公章时,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两监督”民主程序征得村民同意后,附带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会议记录,由村两委会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2、日常事务报表、出具证明等,由保管人审定后盖章。非公章管理人员不得盖章。
3、公章使用严格登记备案。保管人在使用公章时必须逐项登记用章事由、时间、批准人和经办人等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和未经主管村干部审核的文件、合同等,保管人有权拒印。
4、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
5、各村民小组因集体事务需加盖村委会公章时,属重大事项的,按照“四议两公开两监督”民主程序征得村民同意后,应附带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会议记录,小组村干部签注意见,村两委会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盖章,村民办事要村上盖章时,必须由本组组长签字后到村上办理。
6、公章保管人和使用审批人,既要严格遵守公章管理规定,又要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在遵守村规民约的前提下,不得以任何借口在村民办理参军、婚姻状况证明、外出务工证明等手续时,拒绝使用公章,更不得借机吃、拿、卡、要,增加村民负担。
7、因公章管理,审批使用不当造成集体重大损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盖章审批人和公章管理人员的责任。
该制度的施行,大大降低了村委会负责人违法违规风险,保障了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