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宝塔区经济发展局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了“权力清单”,共涉及七项行政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七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为非行政许可审批,分为保留和承接两类。保留类分别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政府投资类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固定资产类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政府投资类项目竣工验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承接类为: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中,除由市发改委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由市发改委审批立项;能化、交通、电力、水利、生态建设等重大项目和跨县区项目,由市发改委备案、核准、审批;延安中心城区内重大项目,由市发改委备案、核准、审批。县区、部门争取中省政策、资金支持的项目,上级部门明确要求必须由市发改委备案、核准、审批或转报的,由县区经发局或项目单位向市发改委申报,市发改委予以单项办理)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律由项目所在的县区发改部门承办所需审批、核准、备案批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