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经济发展局“四项措施”深化简政放权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15日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精神,宝塔区经济发展局立足现有职能权限,按照“严纪律、高效率、全服务”的原则,采取“四项措施”, 深入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政府投资类项目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五项行政审批权限为重点,编制职权目录,绘制“工作运行流程图”,对办理主体、条件、流程、时限及监督方式进行了明确,并在官方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精简项目审批环节。在审批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着“可要可不要手续的一律不要,能简化的流程要尽量简化”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和需提供的资料。对投资在500万元以上、5亿元(含5亿元)以下的项目,不再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进行可研编制;对于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再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直接审批项目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

三是明确审批时限。在办理时限上,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于市发改委下达的计划,3个工作日内批转;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政府投资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招标方案核准、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评估,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8个工作日内办结;政府投资类项目竣工验收在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信息咨询和群众来访事项,能当场办结的,必须当场办结;对时限要求比较紧的争资金项目,如遇主要领导因开会、下乡等不在单位,为不耽误申请,由项目分管领导审签后发文,主要领导补签。

四是强化作风建设。在落实好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修订干部管理相关制度,以更高更严的标准严格约束领导干部行为。同时,把满足基层、企业、群众的愿望和需求作为第一追求目标,做到常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巧办、当天事当天办,把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办快、办实、办好,为服务对象提供满意和高效的服务。

通过以上措施,经济发展局最大限度地做到了缩短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明确审批权责,受到外界的广泛好评。

宝塔区经济发展局“四项措施”深化简政放权
来源:    时间:2015年04月15日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精神,宝塔区经济发展局立足现有职能权限,按照“严纪律、高效率、全服务”的原则,采取“四项措施”, 深入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政府投资类项目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五项行政审批权限为重点,编制职权目录,绘制“工作运行流程图”,对办理主体、条件、流程、时限及监督方式进行了明确,并在官方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精简项目审批环节。在审批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着“可要可不要手续的一律不要,能简化的流程要尽量简化”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和需提供的资料。对投资在500万元以上、5亿元(含5亿元)以下的项目,不再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进行可研编制;对于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再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直接审批项目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

三是明确审批时限。在办理时限上,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于市发改委下达的计划,3个工作日内批转;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政府投资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招标方案核准、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评估,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8个工作日内办结;政府投资类项目竣工验收在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信息咨询和群众来访事项,能当场办结的,必须当场办结;对时限要求比较紧的争资金项目,如遇主要领导因开会、下乡等不在单位,为不耽误申请,由项目分管领导审签后发文,主要领导补签。

四是强化作风建设。在落实好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修订干部管理相关制度,以更高更严的标准严格约束领导干部行为。同时,把满足基层、企业、群众的愿望和需求作为第一追求目标,做到常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巧办、当天事当天办,把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办快、办实、办好,为服务对象提供满意和高效的服务。

通过以上措施,经济发展局最大限度地做到了缩短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明确审批权责,受到外界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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