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纪委四项治理助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31日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宝塔区纪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区实际,坚持从群众的所求所盼入手,开展深化“吃空饷”治理、社会组织治理、办公用房和公租房治理、城乡低保治理等四项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深化“吃空饷”治理。重点对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是否在岗,离退休人员和六十年代精减职工是否健在,遗属中父、母是否健在,夫或妻是否健在、再婚,子女是否年满18周岁或已在大中专院校毕业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通过自查自纠、组织核查和建章立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吃空饷”现象的发生。

    开展社会组织治理。重点对行业协会的注册登记、收费情况、经营范围进行清理整顿,严肃查处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各类协会、学会行为及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会员,对会员和服务对象乱摊派、乱收费、乱培训,行政事业单位将职责范围内的教育、培训等工作转移或者委托给行业协会进行变相收费及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等行为,促进行业协会规范运行。

    开展办公用房和门面房治理。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用、使用办公用房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行为。对各单位的公租房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借门面房出租私设小金库、违规签订出租合同、变相谋取私利等行为。

    开展城乡低保治理。重点清查“保人不保户”,“应保的未保、不应该保的入保”,“一保吃老、吃保不公”等人情保、关系保、特殊保对象。同时民政部门重新修改完善旧方案,整理出台新办法;重新规范城乡低保申请和审批程序,实行新的制式表格和五类分配档次;建立低保调查、审核、审批问责制,做到“个个见面、户户过表、人人过关、级级审核”,真正达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目的。

    区纪委对四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对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进行认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严格追究责任,对发现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并进行全区通报。


 
宝塔区纪委四项治理助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来源:    时间:2014年10月31日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宝塔区纪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区实际,坚持从群众的所求所盼入手,开展深化“吃空饷”治理、社会组织治理、办公用房和公租房治理、城乡低保治理等四项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深化“吃空饷”治理。重点对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是否在岗,离退休人员和六十年代精减职工是否健在,遗属中父、母是否健在,夫或妻是否健在、再婚,子女是否年满18周岁或已在大中专院校毕业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通过自查自纠、组织核查和建章立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吃空饷”现象的发生。

    开展社会组织治理。重点对行业协会的注册登记、收费情况、经营范围进行清理整顿,严肃查处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各类协会、学会行为及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会员,对会员和服务对象乱摊派、乱收费、乱培训,行政事业单位将职责范围内的教育、培训等工作转移或者委托给行业协会进行变相收费及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等行为,促进行业协会规范运行。

    开展办公用房和门面房治理。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用、使用办公用房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行为。对各单位的公租房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借门面房出租私设小金库、违规签订出租合同、变相谋取私利等行为。

    开展城乡低保治理。重点清查“保人不保户”,“应保的未保、不应该保的入保”,“一保吃老、吃保不公”等人情保、关系保、特殊保对象。同时民政部门重新修改完善旧方案,整理出台新办法;重新规范城乡低保申请和审批程序,实行新的制式表格和五类分配档次;建立低保调查、审核、审批问责制,做到“个个见面、户户过表、人人过关、级级审核”,真正达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目的。

    区纪委对四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对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进行认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严格追究责任,对发现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并进行全区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