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宝塔区委不断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加强担当、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多措并举,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的第一要务抓紧抓实,不断强化反腐倡廉服务经济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主力军作用,确保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推进。
一、突出主责,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一)抓思想教育,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一是强化主体意识。坚持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管事与管人、抓经济建设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 去年11月份以来,区委中心组先后14次专题学习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相关政策党纪法规,尤其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进行了重点学习。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宝塔区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制度,要求党政“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担负起领导责任,切实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一级抓一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并将履责情况向上级纪委和区委报告。三是发挥表率作用。明确要求区级领导要坚持“五个带头”,即带头执行责任制、带头维护党的纪律、带头执行区委决定决议、带头遵守制度、带头树好家风。全体区委常委就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四风”向全区干部群众作出“十项承诺”。同时,区委主要领导带头践行廉政承诺,亲自安排自己身边工作人员及亲属接受警示教育,并在全区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亲自讲授廉政课,要求全区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做到“三严三管”,即严格自律、管好自己;严以监督、管好下属;严树家风、管好亲属,做到以上率下,发挥表率带头作用。
(二)、抓责任落实,夯实各项工作职责
一是抓安排部署。区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专题听取区纪委关于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对作风建设、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作出批示,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今年以来,先后对6件重大信访问题和重要案件亲自批示、亲自督办,听取案件专题汇报15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责任。区委先后4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划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二是抓责任分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委每年年初,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身上,并明确要求各乡镇部门做好责任的二次分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分解体系。区委主要领导带头,认真落实“五个一”要求,深入所包抓乡镇部门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落实情况,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三是抓责任考核。区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与全区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今年年初,区委主要领导与16个乡镇党委、3个街道办事处党工委、10个城市党委负责人签订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各党委也分别与所属支部(总支)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形成责任层层落实、层层监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区委年终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责成各乡镇、部门党政“一把手”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出专题汇报,并根据考核和日常检查进行奖罚。去年年度考核中,我区先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较好的4个乡镇、1个部门给予了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的1个乡镇和1个部门给予了“一票否决”。
(三)抓重点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抓“八项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区委多次召开会议专题进行学习和研究讨论,制定出台了《中共宝塔区委关于区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治理文山会海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格市区人大、政协四种会议参会纪律的通知》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对领导干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和刊物、规范公务外出、改进新闻报道、规范公务接待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二是抓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的课题,经常抓、长期抓、深入抓,区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严明纪律的紧急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尤其针对乡镇干部“走读”问题,开展了专项督查,严格乡镇、部门“一把手”外出请假备案程序,强化干部管理,改进干部作风。努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的根本好转。三是抓专项治理。区委在去年专项治理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安排开展了展深化“吃空饷”专项治理、社会组织清理整顿专项治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专项治理和单位经营性用房出租专项治理等四项专项治理。区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提出了具体推进意见和规范措施。目前,四项专项治理工作分别由人社、财政、民政等部门负责有序开展,纪委对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治理中清查出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明确主业,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
纪委是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监督主体、执纪主体、管理主体,也是问责主体。宝塔区纪委明确监督责任的范围,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中心任务 ,理清思路,抓好主业,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切实管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一)整合力量转职能
一是整合科室,充实监督执纪力量。区委积极落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常委会专题研究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将廉政办、纠风办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效能检查室合并为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新成立纪检监察一室、二室、三室,明确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减少职能交叉,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增强监督执纪力度。同时,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室要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不仅承担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而且承担监督检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职责。二是突出主业,退出议事机构。区纪委、监察局对参与的106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归类,按照确需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予以保留,属于其他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不再参与的原则,把原参与议事协调机构精减95个,保留11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后,使纪检监察工作从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避免了纪检监察机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有效解决了“越位”、“错位”等问题。三是强化力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区委非常注重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使用,仅去年以来,对纪委4名干部提拔使用,11名乡镇纪检干部交流使用,1名乡镇纪检干部提拔使用,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和组织保障支持。四是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在各乡镇原有纪委书记和专职委员的基础上,新配备一名纪委副书记(必须从副科级后备干部中产生),并将人头经费增加为每年每人3万元,共计9万元(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委员),切实保障了基层纪检监察的办案力量和经费。
(二)突出主责转方式
宝塔区纪委、监察局准确把握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积极稳妥推进主业,全力以赴履行主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一是加大惩处力度。今年,全区共初核各类案件31件,了结14件,立案17件,党政纪处分17人。坚持抓小抓早,对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今年以来,共对36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其中科级干部7人,防止小错酿大祸。二是建立案件协调机制。建立了信访线索联席会议制度、反腐败案件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办案协作区制度,定期召集成员单位互通案件线索,合理调配各乡镇办案力量,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合力。去年以来,办案协作区共办案7件。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各单位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检查,对工作作风存在问题的35个单位56人和8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予以全区通报,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同时分批对区属各单位“三公”经费进行了检查,全区“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同比下降20.22%。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评价权力机构和窗口单位工作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和基层单位作风的监督。四是加大问责曝光力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10名干部在延安报上进行了点名曝光,责令其去基层锻炼两个月,并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追责,实施约谈。五是加强警示教育。建成了全省第一个农村基层干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展馆,去年10月开馆以来,3000余名农村基层干部、5000余名机关党员干部、1000余名干部家属亲属以及10000余名兄弟县党员干部进行了参观学习,接受教育。
(三)抓铁有痕转作风
宝塔区纪委、监察局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改进作风,锻造忠诚卫士。一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于3月17日召开了委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以“提升素质抓主业,严格执纪树形象”主题教育为载体,将大学习、大讨论、大走访、大整改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真正使纪检监察干部受教育、机关作风真改进。春节假期一过,区纪委就利用三天时间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业务工作培训。同时,还邀请了有关领导和专家为纪检监察干部作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开办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利用集体学习时间举办专题讲座,分别由委局班子成员、各室主任、各纪工委书记和监察室主任主讲,达到以讲促学习、以讲促提高、以讲促锻炼、以讲促实践的目的。三是跟班学习、实地培训。区纪委在全区推行乡镇纪检干部到区纪委监察局机关挂职锻炼制度,让乡镇纪委书记、纪委专职委员到区纪委监察局机关跟班学习、实地培训,有效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
区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在,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紧扣中心任务,聚焦主业主责,大力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加科学有效地发挥了党委主体责任作用和纪委执纪监督作用,有效的保障了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了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