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纳税评估重点岗位的廉政建设,有效防止税务执法过程中执法不规范问题及廉政风险问题的发生,全面了解和掌握纳税评估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的廉洁自律情况,税源管理一局通过出台系列措施,强化纳税评估的廉政监督。
一是制定《纳税评估廉政监督制度》,从监督对象、监督步骤,监督内容等各方面进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对纳税评估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廉政监督,从而杜绝评估人员违纪违法、以税谋私等不廉行为,促进评估人员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统一制定廉政监督各项文书,促进廉政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
二是制定《纳税评估回访工作制度》。对回访主题、回访对象、回访时间、回访比例、回访内容、回访形式以及回访结果处理等九项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让纳税评估廉政监督规范化、透明化。
三是规定在评估复审过程中,让纪检监察人员实地参与复审工作,从而达到全程、实地参与监督的作用,并保障复审案件回访率达到100%。
税源管理一局把纳税评估廉政监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目标考核中,真正做到促进税务执法人员廉政勤政,增强反腐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