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7日,延安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根据习总书记在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及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在毫不放松抓紧扎实抓细防控工作中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市财政局纪检组针对市财政局就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第三次督导检查。一是资金保障方面。要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通过统筹预算资金、调整支出结构、动支预备费、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等多种方式,对疫情防控所需的医疗救治、设备和物资采购、人员补助等资金给予优先保障。二是采购政策支持方面。要坚持疫情防控和救治为重,对防控和救治所需的设备和物资采购,建立绿色通道,实行便利化采购方式,允许不执行现行政府采购政策,由采购人直接组织采购。三是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方面。要全面落实医疗救助财政补助政策。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支付政策办理,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在下达医疗救治及疫情防疫人员补助方面要落实好。四是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方面。生产活动受疫情影响发生严重亏损等企业,要依据国家政策给予减免税收、减轻社保费等支持。
驻市财政纪检监察组要求市财政局全体工作人员要把纪律挺在第一位,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积极主动响应及时跟进政策和资金保障,尽职尽责做好我市疫情防控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