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志宝:砺炼四种功夫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08日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主题,颁布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敲响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最强音,开启了党内监督的新时代,向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作为延安市纪委派出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工委,要把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作为首要作务,着力在以下四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学习深悟上下功夫。

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准则》、《条例》。要静下心来,对《准则》、《条例》的原文进行逐条逐句的精研细读,学懂悟通每字每句的含意,深刻理解中央颁布《准则》、《条例》的重大现实意义。要及时更新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以致用,把《准则》、《条例》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党纪条规落实结合起来,与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素养、业务水平结合起来,与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结合起来,与发扬延安精神结合起来,与市委、市纪委的要求结合起来,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结合起来,贮备知识、智慧和能量,武装自己的头脑,使《条例》、《准则》入心入脑,为监督《准则》和《条例》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落地生根打下结实的基础。

二、要在督促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下功夫。

从严治党,就是要“严”字当头,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和协助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夯实从严治党工作责任的全面落实。局党委书记是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工作负领导责任。监督局党委把从严治党工作任务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对从严治党不力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监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各级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反对搞两面派、“两面人”,反对弄虚做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

三、要在督促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上下功夫。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实现步调一致,任务完成的保障。要按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要求,督促和协助驻在单位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着力增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的凝聚力,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着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对领导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盯紧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这个关键少数,制定和完善“三重一大”集体民主决策制度,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谈心制度,支部学习等制度。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在党不言党,组织生活不经常等问题。二是要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工作效率低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三是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省卫计委《三十不准》的行业规定,下大力气纠正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个别医务人员收“红包”,吃“回扣”、“过诊”、“过治”、“开大处方”等问题。四是建立和完善对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宽、松、软的问题。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例,充分体现制度的权威性,强制性和震慑力。

四、在监督执纪问责上下工夫。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要求,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做为市纪委派驻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工委,就是要聚焦主业,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敢于“亮剑”,把纪律挺在前面,为《党章》党纪党规站好岗放好哨。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之责,对派驻单位要严格监督,特别是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准则》、《条例》和党纪条规,全面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任务的落实。要努力践行“四种新常态”,注重抓早、抓小,加强日常事务监督,多打听“张家长,李家短”,从中发现问题,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紧盯假日节点和关键环节,早打“预防针”,确保不出问题、少出问题。要加大案件审查力度,主动从群众、新闻媒体中发现案件线索,及时进行纪律审查。对违规违纪,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以及卫生计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作者系延安市纪委派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工委书记)

姜志宝:砺炼四种功夫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    时间:2016年12月08日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主题,颁布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敲响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最强音,开启了党内监督的新时代,向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作为延安市纪委派出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工委,要把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作为首要作务,着力在以下四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学习深悟上下功夫。

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准则》、《条例》。要静下心来,对《准则》、《条例》的原文进行逐条逐句的精研细读,学懂悟通每字每句的含意,深刻理解中央颁布《准则》、《条例》的重大现实意义。要及时更新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以致用,把《准则》、《条例》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党纪条规落实结合起来,与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素养、业务水平结合起来,与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结合起来,与发扬延安精神结合起来,与市委、市纪委的要求结合起来,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结合起来,贮备知识、智慧和能量,武装自己的头脑,使《条例》、《准则》入心入脑,为监督《准则》和《条例》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落地生根打下结实的基础。

二、要在督促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下功夫。

从严治党,就是要“严”字当头,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和协助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夯实从严治党工作责任的全面落实。局党委书记是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工作负领导责任。监督局党委把从严治党工作任务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对从严治党不力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监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各级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反对搞两面派、“两面人”,反对弄虚做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

三、要在督促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上下功夫。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实现步调一致,任务完成的保障。要按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要求,督促和协助驻在单位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着力增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的凝聚力,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着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对领导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盯紧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这个关键少数,制定和完善“三重一大”集体民主决策制度,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谈心制度,支部学习等制度。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在党不言党,组织生活不经常等问题。二是要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工作效率低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三是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省卫计委《三十不准》的行业规定,下大力气纠正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个别医务人员收“红包”,吃“回扣”、“过诊”、“过治”、“开大处方”等问题。四是建立和完善对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宽、松、软的问题。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例,充分体现制度的权威性,强制性和震慑力。

四、在监督执纪问责上下工夫。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要求,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做为市纪委派驻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工委,就是要聚焦主业,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敢于“亮剑”,把纪律挺在前面,为《党章》党纪党规站好岗放好哨。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之责,对派驻单位要严格监督,特别是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准则》、《条例》和党纪条规,全面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任务的落实。要努力践行“四种新常态”,注重抓早、抓小,加强日常事务监督,多打听“张家长,李家短”,从中发现问题,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紧盯假日节点和关键环节,早打“预防针”,确保不出问题、少出问题。要加大案件审查力度,主动从群众、新闻媒体中发现案件线索,及时进行纪律审查。对违规违纪,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以及卫生计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作者系延安市纪委派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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