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腐败的新动向及其表现当代中国公共权力的异化,主要是指个别政府官员违背公共权力的公共性及服务性等本质属性,滥用手中的公共权力,以达到为私人或部门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集中表现为权力腐败。反对和防止腐败,是新形势下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以前瞻的眼光和宽广的视野洞察、分析新形势下腐败滋生、蔓延的规律,立足实践,以改革的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积极探索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式、新途径。本文通过对新形势下腐败方式手段变化新动向的分析,探讨新形势下防治腐败的对策。
一、新形势下腐败方式手段变化的新动向
新形势下,腐败方式手段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对反腐倡廉工作构成了新的挑战。目前,腐败方式手段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种新动向:
1、腐败行为的集体化
不可否认地说,改革开放几十年,确实已经客观上形成了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在传统“法不责众”错误观念的支配下,有腐败行为的人相互抱团取暖成为了一种自然而然的选择。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形成利益圈,最终导致腐败行为的集体化倾向。新形势下,腐败的主体不再是更多地表现为具体的个人,而是表现为一个家族、一个单位、甚至是围绕某一利益的跨部门组成的小群体。腐败队伍中的关键人员以“集体主义”为幌子,利用职权施加影响,以变味的“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出现问题相互利用各自职权层层袒护,成为真正的集体腐败。集体腐败的表现形式主要有集体贪污、集体行贿、集体滥用职权、集体挥霍公款以及垄断行业的集体福利腐败等。看看改了多年不见成效的公车改革就能大致看出集体腐败的端倪。早在1994年,中央就已经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然而时至今日却成效甚微。按理说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领导干部办理公务过程中适当使用新时代的消费品也无可非议。但是目前公车消费过于豪华,超编超标配备屡禁不止,使用效率低下,私用现象严重。面对这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集体腐败问题,由于既得利益群体的形成,改革阻力重重,查处更是难上加难。“福利腐败”往往出现在国有垄断行业,表现为高工资、高福利、高消费,其实质是通过各种“合法”的手段私分、挥霍浪费国有资产。这种“福利腐败”往往打着工资福利改革等旗号,而且会提前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程序上看起来往往是合法化,界定其是否属于腐败行为相当棘手,但是明眼一看,其最终的利益分配结果就是国家利益受损,小利益集团受益。集体腐败比个人腐败具有更大的破坏性,会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形成更大的负面影响,最终危及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应充分警惕集体腐败这种危险的发展新动向。
2、腐败行为的隐性化
随着诸多腐败案件的曝光,腐败分子开始用披上各种“合法”的外衣掩盖自己的腐败行为,腐败行为隐性化已成为新形势下的另一种趋势。腐败分子往往手中握有职权,社会地位相对较高,能动用各类社会资源,其隐性化的腐败行为更加难以发现,其作案手段往往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和隐蔽性,腐败行为往往混杂在其正常履行公务的行为之中,其结果也非常隐蔽。腐败隐性化包括腐败的内容隐蔽、利益转移的方式和渠道隐蔽、腐败的结果隐蔽。如典型的行贿受贿问题,一些腐败分子不再直接收受真金白银、现金和有价证券等明令禁止的物品,改为接收一些名人字画和古玩等具有收藏价值的物品,或者是获得如高尔夫球场会员资格一类的某种资格,或者是提供某种服务等非物质化的行贿。行贿手段也非常隐蔽,受贿者不愿意承担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的风险,而是开始喜欢接受能够公之于众的合法途径的财富。同样是经济利益转移,却不再是直接现金行贿,而是通过与其亲属合伙办企业、股票内幕交易、土地和房地产交易等方式实现利益转移。这些隐蔽手段和方式,让案件侦查人员难以入手,举证十分困难。
3、腐败行为的异地化
腐败的行为不再拘泥于腐败分子的办公场所或居住地,开始出现异地腐败的倾向。腐败异地化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一是异地行贿,受贿人在本地利用职权施加影响使行贿人合法获得利益,异地接受行贿人各种形式的贿赂;二是异地挥霍公款,利用招商引资、经贸洽谈参观考察、研讨、培训学习等名义挥霍公款旅游;三是“裸官”行为,即公职人员把配偶和子女均安排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自己一人在国内任职。腐败行为的异地化给案件侦查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
4、腐败行为的科技化
科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腐败行为不再拘泥于传统的行贿受贿方式,逐步渗透到了服务、文化、体育、证券、网络等领域。案件查处过程中,举证、查证需要大量的高科技设备和专业知识、也需要进行大量的信息处理工作。目前反腐战线工作人员中,高科技专业人才少,侦查设备落后,侦查方法简单,甚至对最终能够兑换成现实货币的虚拟财富等一些新生事物一无所知。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发现和打击高科技手段作案的腐败行为,客观上存在一定的困难。
5、腐败行为的普遍化
腐败行为已经潜入大众生活,在一定程度上被部分群众认同,出现了普遍化化的趋势,并由此滋生出扭曲的腐败文化,使腐败成为当今社会存在的严峻社会问题。尽管群众痛恨腐败现象,在遇到实际问题时却又总是希望通过腐败的方式找关系解决。不管是岗位变动还是申办证件等大大小小的事,不是依法按程序申请,而是先找关系。现实中,腐败已经成为部分人的一种习惯、一种生活,部分群众也开始对腐败产生认同感、麻木感,对腐败问题见怪不怪,加上从众心理作祟,直接导致腐败文化的泛滥与社会价值观的扭曲。腐败行为生活化、认同化、普遍化直接影响反腐工作力度,考验办案人员的思想素质,影响办案人员对腐败性质程度的衡量尺度。腐败行为不再是高官的特有现象,腐败行为开始基层化,基层的一个小小的岗位都能出现大问题。一些巨额贪污案例开始发生在基层岗位,甚至发生在农村基层。尤其是近几年国家农村税费改革,并拨出大量国家专项资金进行新农村建设,乡村的实际工作由原来的“收钱”改成现在的“发钱”和“花钱”。在这种角色转换的过程中,很多基层的乡村干部无法适应,加上基层财务管理的不规范,很容易产生把手伸向国家专项资金的腐败问题。
6、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体制自身存在的局限性
这种局限性突出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在创新意识上存在着局限性。多来年,纪检监察工作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然而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习惯在老圈子内“打磨”,墨守成规,不善于研究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去探索新思路、新方法。由于这种思想局限性,削弱了反腐败斗争的战斗力,使一些诸如运用高技术贪污,钻改革条件下法律、法规空子,隐匿国有资产的腐败分子有机可乘。二是在运转模式、办案方法上存在着局限性。我们的纪检监察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我们的反腐机构一方面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其战斗力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力量分散并各自为政,无法形成合力。随着形势的发展,一些腐败分子慑于强大的反腐声势,其作案手段将更加隐蔽,在一些领域,还呈现出“跨国化”、“高智能化”、“隐性化”等特点。纪检监察检察部门原有的运转模式和办案方法由于受到资金少、硬件条件差、手段单一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反腐败斗争在有效性、强制性、秘密性方面存在着一系列不可忽视的问题,在客观上削弱了惩治腐败的力度,使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
二、新形势下防治腐败的对策
尽管腐败方式手段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中,都是利用职权牟取私利。面对形形色色的腐败行为,防治腐败需要从根本制度着手,并适当增加刚性条款,缩小腐败行为的操作空间,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新形势下防治腐败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用人制度的改革
用人制度的改革是根治腐败的关键环节,也是腐败问题治根治本的迫切需要。用人方面比较容易出现用人唯亲的现象,而用人唯亲最终的结果就是扩大一些小利益集团的势力范围,产生更多的腐败问题。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相比,客观上表现为平民阶层出身的人更难在国家机关公平获得晋升的机会。公务员公开招考制度是目前被老百姓公认的好制度,但是需要建立良好的后续用人机制,如适当增加对三代以内无人在党政机关担任职务的公务员优先提拔重用等一些特殊的刚性条款,使这些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国家机关的平民百姓可以更容易获得晋升机会,更多地出现在一些党政机关重要岗位。只有在用人问题上通过制度的改革根治那些若有若无的世袭、裙带关系等问题,才能让腐败问题产生的空间越来越小。
2、监督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腐败问题的标的多数是以经济利益为主,因此,加强国家、集体资金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情况下,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必须进一步完善,并建立健全国家专项资金的督查制度。在公共资源交易、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例如,禁止将工程款转入个人账户,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工程建筑企业财务的监管,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对造成重大损失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恶劣的重大事件,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执行。除了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内部监督外,还需要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加强群众监督。
3、科技反腐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适应形势的反腐倡廉体系,提高反腐败工作效率,开拓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党员领导干部财产申报信息系统及定期申报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将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有关事项按规定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并可以将上报信息资料逐步纳入纪检监察信息系统。
二是在反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电子监察。在工程建设、土地矿产资源交易、房地产交易、民生工程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电子监察,在源头上实行防腐监控。
三是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电子办公综合平台。更新办案装备,采用新的调查手段,灵活运用信息化系统,通过实行高科技快速取证、内网高效会审处理案件、网上快速信访了结等方式,缩短繁琐的案件处理审批环节,提高反腐工作效率。
4、依靠群众反腐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话至今仍然有它的威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依然需要走群众路线。建立完善的群众举报受理机制,通过信息化等手段为群众举报提供更多的便利,建立公开透明的腐败问题群众举报奖励机制,鼓励更多的群众参与监督,依靠群众的力量加大反腐工作力度。
5、构筑反腐败预防机制。针对当前腐败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思路。从开展“三项教育”入手,有的放矢,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把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一起抓,努力在搞浓教育气氛,搞活教育形式,搞大教育规模上下功夫,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方式在干部思想上牢固树立思想道德和法律法规两道防线。其次,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激浊扬清,着力解决警钟长鸣的问题。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方式和途径,以触目惊心的违纪违法事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使各级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再次,以正面典型引路,弘扬正气,解决风气问题。深刻剖析这几年腐败案件发生的诱因,其中的关键问题是一度放松了廉政、勤政教育,在干部之中一度形成了比住房、比车子、比手机、比吃喝玩乐的风气,领导干部中的廉政典型没人愿当,没人敢当。所以树典型、扬正气十分必要。
6、构筑反腐败监督机制。反腐败“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一是强化制度监督。制度就是规矩,讲的是约束。反腐败工作不仅要教育要号召,更要有制度保障。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厉,一切都得按规矩行事,没有什么好讨价还价的,反腐败斗争关键要从运动式的工作模式中解放出来,否则就走不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按下葫芦冒起瓢”的怪圈。应该说改革开改30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的领导干部廉政方面的制度已经不少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地方、部门和单位并没有很好地落实,束之高阁的多,压文件筐的多。往往形成抓监督一阵风,缺乏其应有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强化专门监督。作为反腐败斗争专门的监督机关,应在以往实践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注重创新,做到了三个转变。即从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从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为主向既严格监督党员干部,又注重规范市场经济主体行为转变;从廉政监督为主向廉政监督、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相结合转变,切实增加监督工作整体、综合效能。三是拓宽监督渠道。在发挥专门监督作用的同时,坚持多管齐下,积极拓宽监督渠道,探索多种监督形式。通过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等进行社会监督,建立了廉政档案,加大跟踪督察力度,充分发挥家庭监督的作用,通过走访干部家庭、召开家属座谈会、评选“廉内助”等形式将监督向家庭延伸,推动家庭成员把好监督第一关,从而解决了监督经常化的问题。
7、构筑反腐败惩治机制。构筑反腐败惩治机制,不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有藏身之地,案件查办是核心,惩治是关键。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边办案边总结,不能单打一,要突出针对性,既着力处理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又要注意正本清源,解决好破与立、纠与建、治与防的矛盾,以查办带有倾向性问题的案件为切入点,努力解决经济社会转型期间带有普遍性的腐败多发、易发的关键问题。通过对这些腐败问题的查处和深入剖析,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揭示了腐败分子灵魂嬗变的规律,加大了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土壤的力度,及时发现和改进体制、机制、制度及管理上的问题,预防同类案件的重复发生。
合力攻坚,强化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功能。以查究腐败案件,惩处腐败分子,让人民满意为目标和主旋律,对于职责范围内比较复杂的大要案,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站好位,有所为,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执法部门相配合,形成合力,并根据案情需要坚持在工作部署、领导分工、力量调配、车辆后勤保障等各个环节上的整体性,保证查办工作的顺利开展。形成重拳出击,加大惩腐的综合处罚力度。查办案件要严肃执纪,绝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要树立“综合处罚”的理念,把惩治腐败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的“孤立”处罚过渡到全社会的综合处罚,形成腐败行为人人喊打的局面,增大其发生的风险和成本。给腐败分子造成强大的心理压力,从而有效遏制腐败现象高发、多发的趋势。
8、构筑反腐败发现机制。建立高效、灵敏、及时的发现机制是揭露腐败问题,严厉惩治腐败分子的前提和有效途径。现阶段反腐败的发现机制主要是信访工作。所以要求信访工作有新突破,必须重点抓群众集体上访的问题,深挖集体上访背后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源性问题。对于发现的重要线索,即成立专案组,加大直查快办力度。为提高接访效率,各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人人都做信访接待员,加大对信访工作的投入,落实信访责任,实行首访承办制、失职追究制,强化信访责任,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使信访工作向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轨道推进。
9、构筑反腐败组织机制。“打铁先得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时刻面临腐蚀和反腐蚀的严峻考验,特别是当前随着查办的大要案数量不断增多,纪检干部接触到巨额财物的机会也越来越多,如果在干部的政治素养教育上不及时跟进,就会直接影响到整个反腐败斗争的全局。针对这一问题,要把建设服务型机关,培养、锻炼学习型、事业型、开拓型、廉洁型干部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紧跟时代发展,转变观念,为“第一要务”服务的理念。二是加强业务建设。“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廉政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管理知识,开展技能培训与进修等形式,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从而提高了执法执纪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各级纪检干部要确立“己不正焉能正人,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
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和腐败现象易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总体态势,形式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然而,我们坚信“一切伪科学都是纸老虎”,只要我们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做到深入分析反腐问题,及时、有效、正确的运用解决方案,并且发动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来监督,人民群众一定会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