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职务犯罪在农村基层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涉案人员虽然只是村支书、村主任或村民小组长,涉案金额也相对较小,但其社会危害却不小,不仅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利益,还常常引起群众上访,削弱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威信,阻碍各项农村工作的开展。
一、 农村职务犯罪的几种形式
通过调查发现,农村职务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私分上级下拨的各种惠农、支农款物;
2、虚报冒领。比如虚报种粮亩数、种树棵数、地上物数量骗取国家补贴、补偿归为己有。
3、将收取的土地补偿费等款项采取报假账手段,直接落入个人腰包。
二、农村职务犯罪的原因
1、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各村虽然成立了监督委员会等村民自治组织,但这些组织未真正充分发挥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调查中发现大多作案手段都极简单,多为收入不记账,重复支出,打白条支出,伪造单据等,正是由于无人监管,才最终导致犯罪的发生。
2、是基层村干部法律和民主意识差。有的村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作风不民主,处理事情往往是一副家长做派,容不得别人质疑自己。而其他村民多数由于不愿惹人而没有与之抗争,时间长了,就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即使拿了也不会有人知道,更不会有人告自己,慢慢演变为职务犯罪。
三、预防对策研究
1、强化监督,形成立体监督制约机制
对已经形成的各项制度、机制进行梳理,将各项制度有机的结合起来,针对可能出现的漏洞进行重点监督、达到提前预防职务犯罪发生的作用。
2、 强化奖惩落实制度
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有效避免村务公开工作不公开、假公开、半公开等问题的发生,对违规、违纪、违法干部坚决依法处理,不姑息,不迁就,对认真履职的干部大力帮助和弘扬,通过制度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对农村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农民群众的崇法意识、学法风尚、用法能力,使他们懂得依法行使自身权利,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还能提高村干部民主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水平,随着法制观念的深入,达到预防职务犯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