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甘泉县纪委围绕省纪委“三个助力”要求和市纪委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围绕“四个着力”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一、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夯基础。创新推行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报告和纪实制度,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工作报告和纪实范围,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夯实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组织基础。一是印发了《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纪实手册》,明确凡涉及扶贫领域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为报告和纪实的重点,要求各部门单位凡涉及扶贫领域重大事项研究决策的会议,必须邀请所属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参加,凡涉及扶贫领域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情况必须向县纪委和所属纪工委书面报告,夯实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做到了凡涉及扶贫领域重要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提前介入、及时掌握,为发现问题线索提供了依据。二是严格规范报告纪实程序,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的要求,对涉及扶贫领域政策、资金、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如实报告纪实,在事前报告工作准备情况,事中报告工作进展和变动等情况,事后报告整体汇总情况,做到即时报告、定期报告、专题报告,初步实现了扶贫领域报告纪实工作痕迹化管理。三是针对报告纪实不及时、不主动的问题,2次召集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现场进行问题解剖和原因分析,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倒逼责任落实。
二、着力引导群众参与,宣传造势全覆盖。全方位、分层次、多领域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宣传工作,实现宣传造势全覆盖。一是通过在公路沿线及在人群集中处悬挂横幅标语、设置大型广告牌、以及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抓好常规宣传。二是充分利用县有线电视台、甘泉纪检监察网站等现代媒体,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实施方案、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等内容予以宣传,不断扩大宣传面。三是将印有重点查处和整治扶贫领域“五个方面问题”和举报方式的宣传海报,公开张贴在县城周边、各乡镇、各行政村方便群众的醒目位置,便于群众了解掌握、随时监督,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宣传局面,不断扩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覆盖面,持续提升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着力发现突出问题,线索摸排无禁区。依托信访举报、信访直通车、党员干部下访等列席活动深入摸排线索,实现线索摸排无禁区、无死角。一是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不断健全完善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在县城周边四个方便群众的醒目位置设立举报信箱,各乡镇纪委在每个行政村设立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开24小时信访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群众的举报诉求,编织了无死角式的监督网。二是深入开展信访直通车、党员干部下访活动,通过进村入户与群众交谈、实地查看各类资料、走访了解相关情况、对重要环节和重点工作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一线了解问题,发现问题,并形成每周五梳理汇总,每周一报告研究的工作机制,随时发现和处置问题线索,多管齐下,动真碰硬,形成主动发现和摸排问题线索的长效机制。三是坚持问题为导向,由县纪委牵头,通过开展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涉及扶贫资金、项目的部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由各纪工委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由乡镇纪委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站所、行政村贯彻落实扶贫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初步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线索摸排机制。同时,加强与县扶贫局、审计、财政、民政、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动,健全完善线索共享和线索移交制度,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四、着力推进专项治理,惩处问责零容忍。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力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一是健全领导体制。按照省纪委落实“三个助力”和市纪委开展“四项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明确一名副书记直接负责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一名常委协助抓好日常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成员协助抓的领导工作格局。二是加大惩处问责力度。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铺张浪费、挥霍扶贫资金,以及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问题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一起。同时,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严格执行《延安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对不担当、不履职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通过严肃的惩处问责,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扶真贫、真扶贫”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三是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着力在运用第一种形态、第二种形态上下功夫。2016年以来,共采取“四种形态”处理扶贫领域有关问题29件,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人数13人,第二种形态人数10人,第三种形态人数3人,第四种形态人数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