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新形势下,对加强作风建设提出的新标准、新要求,是新时期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践行“三严三实”是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纪检监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专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认识“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做守纪模范、执纪尖兵。
一、践行“三严三实”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
“三严三实”深刻阐明了领导干部修身做人、从政为官、谋事创业的核心要义,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遵循、深化作风建设的更高标杆、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重要保证,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
践行“三严三实”,是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使命的内在要求。“三严三实”的着力点在于“严”和“实”。“严”,蕴涵了严肃的政治追求、严格的组织生活、严明的纪律要求;“实”,蕴涵了踏实的做人态度、务实的工作方法、据实的办事原则。“三严三实”是纪检监察工作内在规律和履职要求的突出体现。王岐山同志强调,“我们这支队伍自身要是偏出一寸,纪检监察事业就可能偏出一丈”。纪检监察干部只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才能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
践行“三严三实”是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近年来我县查办的腐败案件、信访举报的线索和巡查发现的问题看,“四风”问题面上有所收敛,但是病根未除,禁而不绝;腐败现象仍然严重,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工作艰巨繁重。在这个关键阶段,如果稍有懈怠、“不严不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会“一篙松劲退千寻”。
践行“三严三实”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的历史启示。反腐败始终贯穿于党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全过程。革命时期,我们党通过坚决惩治腐败分子,战胜了穷凶极恶的敌人,最终迎来革命胜利。建设时期,我们党从“严和实”两个方面推进反腐败工作,促进了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的高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赢得广大干部群众普遍赞誉和广泛支持。历史实践证明,只有“严和实”两手抓、两手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能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突破。
二、弘扬严实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对照“三严三实”这面镜子,牢记使命,锤炼党性,严格执纪,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讲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天下至德,莫大于忠。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第一线,要做到心中有党不忘初心,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谨遵入党誓言,不忘初心、忠于初心、守住初心,坚守政治定力,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与党中央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要做到心中有民不负民望,树立为民谋利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维护群众利益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各个方面,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做到心中有纪不逾规矩,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真正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一种行为自觉。
勇担当,敢于正风肃纪。为官避事平生耻,从政须有担当责。如果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内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闻不问、当老好人,党纪政纪就必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要勇于担当。积极主动履行好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把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主责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要敢于担当。紧盯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大胆行使监督权,敢于监督,敢于纠正,敢于查处。要善于担当。新形势下,腐败手法不断翻新,纪检监察干部不能故步自封、因循守旧,要通过深入、全面的学习,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以精湛的业务能力素养和高效的纪律审查方法,坚决查处各种违反党章党纪党规的行为和问题。
严律己,坚守干净本色。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要坚守政治底线。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秉公执纪不偏私,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让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要筑牢思想防线。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腐败免疫力”,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黄陵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等纪律规定,始终筑牢拒腐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要顶得住歪风,经得起诱惑,管得住小节。要不越纪律红线。始终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下行使权力,手握戒尺、行有所止,确保纪检监察职能的有效发挥。
三、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三严三实”落地生根
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纪政纪的执纪监督机关,在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上,不仅要走在前、当表率,还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为践行“三严三实”履好职、把好关,推动“三严三实”落地生根。
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组织纪律性的强弱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一个党员干部不按照“三严三实”办事做人,首先可能违反的是纪律。作为专“管”纪律的机关,必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加强纪律教育,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使党员干部知道纪律为何物,更把纪律当回事。要盯住“破纪”之初,发现党员干部违纪的倾向、苗头就要及时处理,决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要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决不搞下不为例,决不搞选择性执纪,更不能看人下菜碟,不能在处理和处分上走下线,让违纪者付出代价,让想违纪者打消侥幸心理。
继续深化“四风”整治。凡属“四风”问题均是违反“三严三实”要求的。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整治“四风”作为重要着力点和切入点,以“四风”问题的有效解决,推动“三严三实”的落实。要聚焦“四风”新动向,随机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要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公司企业内部食堂大吃大喝行为进行专项检查。要围绕《黄陵县干部作风建设八条禁令》、《黄陵县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等制度规定执行,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的问题。近期,重点围绕工作日中午饮酒、双休日值班带班、红白喜事操办等,每月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形成作风建设强大震慑。要把“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加大公开曝光力度,以严的制度管住干部,使其习惯在严格律己中担当责任,适应在严格约束下干事创业。
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是党员干部思想行为恶化变质的表现,严重违反“三严三实”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持高压态势,严惩腐败分子。要不断拓展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舆情反映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严肃查办城中、城郊以及重点项目所在村“小官巨贪”案件;集中开展好“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及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其对顶风违反八项规定,乱发津补贴、公款购买土特产和违规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等行为要坚决查处,予以曝光。要转变纪律审查方式,讲政治、顾大局,认真落实“一案双报告”和“一案三查”,切实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为践行“三严三实”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