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从严治警 严格执纪审查 积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26日   

2019年,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把审查调查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大局,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着力从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把好审查调查关口、强化运行保障机制三方面入手,认真践行“四种形态”,严格执纪审查调查,一批违规违纪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查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

一、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扩大审查调查的“辐射面”

问题线索收集是审查调查的基础性工作。我们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利用多渠道、多形式,积极主动获取问题线索。一是加大日常接访力度。确定1名同志专门负责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修订了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完善了来信来访工作台帐,在基层所队增设举报箱23个,在市局门户网站将内部纪检机构举报电话进行了全部公开。坚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19年共受理信访举报230件(次),其中:群众直接来访42件(次)、电话举报6件(次)。二是推行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加强与市“扫黑办”、刑侦支队、督察支队等部门的紧密联系,定期进行协商会商,相互交流问题线索,对我们组掌握的问题线索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这些部门予以办理;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我们主动接纳并及时按程序受理,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处置。同时,我们还从微信“二维码”群众举报和举报民警“直通车”的渠道,以及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查结案件的台帐上排查梳理问题线索,进一步扩大线索来源。据统计,市“扫黑办”转交我组问题线索10件,刑侦支队等部门转交24件。三是积极主动承接上级批转线索。市纪委监委批转的信件也是我们组问题线索的主要来源渠道。我们对此确定专人负责上门接收,基本做到及时拿取信件、及时登记台帐、及时阅示受理,不漏一件、快速承办。对市纪委信访室、第二监督检查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转来要结果的每一个问题线索,我们都能够主动对接、积极承办、按时报结。市纪委监委先后转来问题线索92件,目前正在核查2件,其余全部核查上报。

二、坚持把好三个关口,增强审查调查的“精准性”

坚持有案必查、有违必究,坚持把好三个关口,严格审查调查33件,其中立案查结7件、正在核查2件、移送市纪委监委5件、移交县纪委监委2件、了结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免职6人、诫勉谈话2人、函询7人;查处科级9人,保持了高压震慑态势。一是坚持把好审查关。在审查调查每一起案件过程中,我们都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的具体要求,严格遵照执行,稳步有序办案。积极推行审查调查请示汇报机制,明确要求审查调查组办案期间每3天向副组长或组长进行一次案件进展情况汇报,对办案遇到的阻力和问题及时呈报请示,共同研究解决。我们通过严把审查关,严肃查处了宝塔看守所民警刘建明向在押人员传递违禁物品的问题,给予其留党察看、政务降级处分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二是坚持把好审理关。实行交叉审理工作机制,审查调查组在办理完各自手中案件之后,互换案件进行审理定性、初步拿出处理意见,再上组务会进行集体研究。对一般性案件,我们自行集体商定作出处理意见;对重要或复杂案件,我们及时请示市纪委分管领导和第二监督检查室进行共同研究商定;对违纪和违法难以区分的案件,我们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集刑侦、法制等相关部门进行集中专题研究。如我们针对涉黑涉恶“3.14”专案移交的6起案件是否违纪还是违法意见不一致,及时邀请刑侦支队、法制支队和检法两院等单位的业务骨干进行了集体“会诊”,最终有2起案件因涉及违法问题,我们组按程序移交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三是坚持把好处分关。我们规定,对一般性违纪的人员处分,我们召开组务员进行集体研究商定;对较重或严重违纪的人员处分,我们及时提请第二监督检查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给予指导帮助。在处分意见没有分歧时,报请市公安局党委研究通过。我们对省纪委“10.27”专案组涉及宝塔分局孙晓岗、薛伟等7名民警的违纪问题,报市局党委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

三、强化运行保障机制,推动审查调查的“规范化”

一是充实办案力量。市公安局党委非常重视和支持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将7名觉悟高、能力强的民警充实到我们纪检监察组,其中5名身处审查调查第一线。我们将现有6名办案人员划编为三个审查调查组,由副组长统一负责进行人员调配、案件管理。二是完善工作程序。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结合《规则》《规定》的要求,进一步研究制定了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对派驻机构办案文书格式进行了更新完善。目前,我们针对审查调查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正在编写制作我们组的《问题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工作手册》,以确保办案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强化办案设施。我们积极向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争取协调,已配备办案专用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高拍仪、录音笔,并指定腾出一间原来刑侦办案谈话室作为我们的固定谈话室,目前着手进升级改造,切实为深入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聚焦从严治警 严格执纪审查 积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来源:    时间:2020年03月26日

2019年,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把审查调查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大局,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着力从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把好审查调查关口、强化运行保障机制三方面入手,认真践行“四种形态”,严格执纪审查调查,一批违规违纪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查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

一、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扩大审查调查的“辐射面”

问题线索收集是审查调查的基础性工作。我们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利用多渠道、多形式,积极主动获取问题线索。一是加大日常接访力度。确定1名同志专门负责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修订了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完善了来信来访工作台帐,在基层所队增设举报箱23个,在市局门户网站将内部纪检机构举报电话进行了全部公开。坚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19年共受理信访举报230件(次),其中:群众直接来访42件(次)、电话举报6件(次)。二是推行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加强与市“扫黑办”、刑侦支队、督察支队等部门的紧密联系,定期进行协商会商,相互交流问题线索,对我们组掌握的问题线索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这些部门予以办理;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我们主动接纳并及时按程序受理,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处置。同时,我们还从微信“二维码”群众举报和举报民警“直通车”的渠道,以及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查结案件的台帐上排查梳理问题线索,进一步扩大线索来源。据统计,市“扫黑办”转交我组问题线索10件,刑侦支队等部门转交24件。三是积极主动承接上级批转线索。市纪委监委批转的信件也是我们组问题线索的主要来源渠道。我们对此确定专人负责上门接收,基本做到及时拿取信件、及时登记台帐、及时阅示受理,不漏一件、快速承办。对市纪委信访室、第二监督检查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转来要结果的每一个问题线索,我们都能够主动对接、积极承办、按时报结。市纪委监委先后转来问题线索92件,目前正在核查2件,其余全部核查上报。

二、坚持把好三个关口,增强审查调查的“精准性”

坚持有案必查、有违必究,坚持把好三个关口,严格审查调查33件,其中立案查结7件、正在核查2件、移送市纪委监委5件、移交县纪委监委2件、了结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免职6人、诫勉谈话2人、函询7人;查处科级9人,保持了高压震慑态势。一是坚持把好审查关。在审查调查每一起案件过程中,我们都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的具体要求,严格遵照执行,稳步有序办案。积极推行审查调查请示汇报机制,明确要求审查调查组办案期间每3天向副组长或组长进行一次案件进展情况汇报,对办案遇到的阻力和问题及时呈报请示,共同研究解决。我们通过严把审查关,严肃查处了宝塔看守所民警刘建明向在押人员传递违禁物品的问题,给予其留党察看、政务降级处分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二是坚持把好审理关。实行交叉审理工作机制,审查调查组在办理完各自手中案件之后,互换案件进行审理定性、初步拿出处理意见,再上组务会进行集体研究。对一般性案件,我们自行集体商定作出处理意见;对重要或复杂案件,我们及时请示市纪委分管领导和第二监督检查室进行共同研究商定;对违纪和违法难以区分的案件,我们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集刑侦、法制等相关部门进行集中专题研究。如我们针对涉黑涉恶“3.14”专案移交的6起案件是否违纪还是违法意见不一致,及时邀请刑侦支队、法制支队和检法两院等单位的业务骨干进行了集体“会诊”,最终有2起案件因涉及违法问题,我们组按程序移交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三是坚持把好处分关。我们规定,对一般性违纪的人员处分,我们召开组务员进行集体研究商定;对较重或严重违纪的人员处分,我们及时提请第二监督检查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给予指导帮助。在处分意见没有分歧时,报请市公安局党委研究通过。我们对省纪委“10.27”专案组涉及宝塔分局孙晓岗、薛伟等7名民警的违纪问题,报市局党委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

三、强化运行保障机制,推动审查调查的“规范化”

一是充实办案力量。市公安局党委非常重视和支持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将7名觉悟高、能力强的民警充实到我们纪检监察组,其中5名身处审查调查第一线。我们将现有6名办案人员划编为三个审查调查组,由副组长统一负责进行人员调配、案件管理。二是完善工作程序。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结合《规则》《规定》的要求,进一步研究制定了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对派驻机构办案文书格式进行了更新完善。目前,我们针对审查调查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正在编写制作我们组的《问题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工作手册》,以确保办案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强化办案设施。我们积极向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争取协调,已配备办案专用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高拍仪、录音笔,并指定腾出一间原来刑侦办案谈话室作为我们的固定谈话室,目前着手进升级改造,切实为深入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陕ICP备090084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