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县纪委突出主业 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17日   

今年以来,吴起县纪委、监察局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多措并举,强化和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坚决惩治腐败。

一是聚焦中心任务,落实监督责任。制定印发《中共吴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责任内容,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根本上履行好监督责任。从加强教育防范、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开展述责述廉述效评议、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强化派驻纪工委监督巡查、实行工作报告、严格责任追究、严格办案考核等八个方面强化措施,推动履职尽责。与此同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把全年反腐倡廉工作划分为若干小项,做到目标、分工、责任三明确。制定出台《工作规划实施办法》,逐块逐项落实到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确保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狠抓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持续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改进作风相关要求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扭住春节、五一、端午等关键节点,专门成立了监督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明查暗访等方式,直接深入到各单位、各娱乐场所、会所酒店,重点就各乡镇各单位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情况和干部上班纪律、公款消费、赠送节礼、相互宴请、公车私用、高档消费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今年以来,严肃查处了干部公车私用、赌博、违反上班纪律、滥发津贴等问题5起,党政纪处分7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有效地遏制了作风问题的反弹,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三是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办案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强办案力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信访举报,提高案审质量,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做到惩治腐败“零容忍”,坚决遏制腐败多发势头,维护党的机体健康和队伍纯洁。今年1-10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06件(次),初核73件,立案52件,涉案人员54人,结案39件(其中自办案件立案32件,办结19件)。给予党纪处分30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7人,党内警告19人),政纪处分14人(其中行政警告9人,行政记过3人),组织处理4人,涉及科级干部11人,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4.56万元。对中央巡视组转办的4起信访案件,全部及时予以了办结回复。

四是提升履职能力,强化队伍建设。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坚决服从市纪委领导,严格执行查办案件情况向市纪委月报制度,制定了《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加强对各乡镇纪委、各纪工委的领导和管理,逐步建立健全乡镇纪委、纪工委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了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专人专职工作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全面整合机关内部科室,把党风室、纠风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监察室、“三问”办合并为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纪检监察二室、三室,突出查办案件,干部室加挂干部监督室,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宣传室突出廉洁从政、警示教育和网络信息等工作。取消或不再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60多个,不再介入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公车采购等具体业务工作,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切实管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带头转变作风,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市纪委“四个一律”等一系列工作纪律,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管理,绝不允许“灯下黑”。

吴起县纪委突出主业 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来源:    时间:2014年12月17日

今年以来,吴起县纪委、监察局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多措并举,强化和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坚决惩治腐败。

一是聚焦中心任务,落实监督责任。制定印发《中共吴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责任内容,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根本上履行好监督责任。从加强教育防范、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开展述责述廉述效评议、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强化派驻纪工委监督巡查、实行工作报告、严格责任追究、严格办案考核等八个方面强化措施,推动履职尽责。与此同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把全年反腐倡廉工作划分为若干小项,做到目标、分工、责任三明确。制定出台《工作规划实施办法》,逐块逐项落实到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确保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狠抓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持续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改进作风相关要求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扭住春节、五一、端午等关键节点,专门成立了监督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明查暗访等方式,直接深入到各单位、各娱乐场所、会所酒店,重点就各乡镇各单位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情况和干部上班纪律、公款消费、赠送节礼、相互宴请、公车私用、高档消费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今年以来,严肃查处了干部公车私用、赌博、违反上班纪律、滥发津贴等问题5起,党政纪处分7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有效地遏制了作风问题的反弹,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三是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办案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强办案力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信访举报,提高案审质量,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做到惩治腐败“零容忍”,坚决遏制腐败多发势头,维护党的机体健康和队伍纯洁。今年1-10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06件(次),初核73件,立案52件,涉案人员54人,结案39件(其中自办案件立案32件,办结19件)。给予党纪处分30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7人,党内警告19人),政纪处分14人(其中行政警告9人,行政记过3人),组织处理4人,涉及科级干部11人,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4.56万元。对中央巡视组转办的4起信访案件,全部及时予以了办结回复。

四是提升履职能力,强化队伍建设。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坚决服从市纪委领导,严格执行查办案件情况向市纪委月报制度,制定了《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加强对各乡镇纪委、各纪工委的领导和管理,逐步建立健全乡镇纪委、纪工委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了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专人专职工作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全面整合机关内部科室,把党风室、纠风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监察室、“三问”办合并为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纪检监察二室、三室,突出查办案件,干部室加挂干部监督室,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宣传室突出廉洁从政、警示教育和网络信息等工作。取消或不再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60多个,不再介入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公车采购等具体业务工作,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切实管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带头转变作风,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市纪委“四个一律”等一系列工作纪律,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管理,绝不允许“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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