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要求,针对乡镇纪委办案人员、设备不足,个别乡镇纪委干部不会、不敢、不愿、不想办案,甚至存在“零办案”的问题,宝塔区纪委把推进乡镇纪委办案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多管齐下,破解乡镇纪委办案难题。今年以来,全区各乡镇共查办各类案件29件,在查9件,了结66件,16个乡镇乡乡有案件,消除了乡镇办案的空白点。
一是强化人员配备,解决乡镇纪委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针对乡镇纪委人员较少,办案力量单薄的现状,区纪委及时向区委常委会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宝塔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经常委会研究同意,各乡镇纪委在原有配备纪委书记、专职委员各一名的基础上,增设纪委副书记一名(无行政级别,在副科级后备干部中产生),明确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之外的其他工作,脱离繁杂事务,聚焦主业主责,解决乡镇纪委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
二是强化硬件保障,解决乡镇纪委办案设备不足的问题。每年区财政预算96万元,按每个乡镇6万元标准下拨各乡镇,作为基层纪检工作经费和办案经费;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7.6万元,为全区16个乡镇纪委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办公办案设备,并于9月26日下发各乡镇,有效地解决了乡镇纪委办案设备不足的问题。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解决乡镇纪委不会、不敢办案的问题。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将全区16个乡镇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由1名纪委常委负责,对区域内的纪检监察重大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推行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抓乡镇信访案件制度,要求包抓领导及时与乡镇纪委联系沟通,掌握乡镇办案情况,指导乡镇办理信访案件;推行乡镇纪检干部到区纪委监察局机关挂职锻炼制度,通过跟班学习、实地培训,有效解决了乡镇纪委办案业务较生、经验不足等问题,提升了乡镇纪委整体办案水平。推行乡案区审制度,在乡镇纪委初审的基础上,区纪委干部室审理复核,强化审核把关,克服查审不分现象,确保乡镇案件质量。
四是强化检查考核,解决乡镇纪委不愿、不想办案的问题。不定期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乡镇纪委查办案件中的问题,实行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考核机制,对乡镇纪委“零办案”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不得评优,并由区纪委分管书记对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取消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专职委员每月220元的办案补贴,对查办案件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