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和警示作用,不断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党风政风全面好转。现将近期查处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通报如下。
黄陵县田庄镇月子塬村东王河组组长刘书林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7年4月30日,刘书林以帮东王河水电站接通饮用水一事为由,违规收受水电站礼品芙蓉王香烟两条,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1月18日,刘书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陵县供销联社主任王建岗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王建岗先后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以值班名义向单位7名干部发放值班费5200元。2018年2月22日,王建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陵县阿党镇太贤小学校长党亚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1月15日,党亚民以值周、值班名义向学校9名教职工发放值班费6000元。2018年1月18日,党亚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陵县龙首卫生院院长张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张云先后三次以加班费、值班费名义给本单位职工发放补助3000元。2018年3月19日,张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黄陵县田庄镇田庄街村原党支部书记葛银有公款吃喝问题。
2012年11月至2014年1月,葛银有与村上务工人员在田庄街村平平农家乐公款吃喝累计18次,共计7200元,并以购买土特产及办公用品为由虚开发票进行违规报销。2018年4月15日,葛银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黄陵县公安局双龙派出所民警刘军生公车私用问题。
2018年3月14日,刘军生在没有出警任务,未经领导批准的情况下,中午下班后私自驾驶警车到双龙镇索罗湾村景区游玩。2018年3月19日,刘军生受到记过处分。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从“细”处着手,严抓严管,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主动作为,开展上下联动,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检查,聚焦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紧盯重要节日节点,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坚持抓早抓小、露头就查,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拓展,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成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