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责,聚焦中心任务,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日前,市纪委通报6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 志丹县顺宁镇政府干部、保娃沟门村原党支部书记徐佰胜长期霸占村集体鱼塘,拖欠村集体承包费问题。2003年,徐佰胜利用担任保娃沟门村党支部书记之便,在未经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该村集体鱼塘承包,承包期限10年(2003年至2013年),每年7000元,共计7万元,无承包合同。徐佰胜于1997年8月转正为顺宁镇政府干部。承包到期后,徐佰胜又与保娃沟门村委会协商续包该鱼塘期限10年(2013年至2023年),每年8000元,共计8万元。徐佰胜于2013年向村集体支付8000元承包费外,剩余应支付的10.2万元承包费在村三委会及村民代表多次催要后均拒绝向村集体支付。2018年5月,徐佰胜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降级二级处分。
2. 安塞区坪桥镇王茂湾村下马梁村民小组党员高克忠阻挡打井队搬离并索要钱财问题。2017年8月,蓝天油田服务有限公司打井队在搬离坪桥镇王茂湾村下马梁村民小组时,高克忠煽动李某某和叶某某等二十余名村民,以打井队进驻下马梁村民小组三个月期间用水、用电、污染和损坏道路等为由,强行阻挡打井队搬离并索要30000元,其中19000元分给参与的村民,高克忠分得1200元,其余11000元暂由李某某保管。2018年3月,高克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3. 子长县杨家园则镇徐家岔村党支部委员、大寨村民小组长徐山成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敲诈勒索问题。2017年12月,延安三元钻采工程有限公司在徐家岔村大寨村民小组打气井时,徐山成带领他人以供水为由阻挡三元公司正常施工,强行与三元公司签订供水协议并索要6万元。2018年3月,徐山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4. 吴起县吴起街道办曹阳台村党员宗世龙强行阻挠企业施工问题。2017年3月,宗世龙伙同赵玉萍、王佐霞、袁彩玲、闫建斌、宗有凡、齐光彩等人将吴起采油厂进行压裂作业的7辆作业车辆强行阻挡至曹阳台村申沟组公路上长达7天,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2017年12月,宗世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行政拘留。
5. 延川县关庄镇鸭巷村监委会主任王永林阻挡工队车辆并索要钱财问题。2017年11月21日晚,王永林纵容妻子白某以试气队损毁其枣树和柳树没有赔偿为由,阻拦延安市驰航油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试气一队搬家车辆并索要5000元。2018年3月,王永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6. 富县寺仙镇人大代表、丁家塬村计生主任、丁家塬村民小组长丁小军煽动村民围堵胁迫村党支部书记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问题。2017年7月18日,丁家塬村党支部书记秦小兵在村委会办公室开组织生活会时,丁小军煽动村民围堵胁迫秦小兵在未立项审批的《村级巷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上签字并盖章。2017年12月,丁小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查处的6起案例,有的强行阻拦施工,敲诈勒索施工企业,破坏市场秩序;有的利用职务之便,长期霸占村集体资产谋取不当利益;有的为了谋取不法利益,煽动群众围堵胁迫村干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这些问题虽极为少数,但危害严重、影响恶劣,企业和群众深恶痛绝,必须严厉打击、坚决整治。
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明确要求,要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把惩治“蝇贪”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整治“村霸”“沙霸”“路霸”结合起来,深挖背后利益“输送链”,坚决扫除黑恶势力“保护伞”,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部署上来,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立足职责定位,认真总结借鉴“村霸”“沙霸”专项整治有效做法,扫清“堵点”、补齐短板,积累经验、推动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的结合点,聚焦黑恶势力操纵基层组织换届选举、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背后的腐败等突出问题,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坚决惩治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对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问题。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纪检监察干部,既要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又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持续加大曝光警示力度,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