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3月20日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省纪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县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二)负责查办腐败案件有关工作。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市委报告的同时向省纪委报告。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机关各部门、各县(区)党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区)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可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四)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五)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纪委监察局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派(出)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对市委、市政府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作出廉政鉴定。

(六)负责全市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等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我市转型发展、追赶超越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长期工作。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狠功夫,坚持长期学习、深入学习、反复学习,深学细读、久久为功,真正做到学而不厌、学有所得、学以致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二,扎实推进政治建设。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七个有之”,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和政治上蜕变为“两面人”、“两面派”,搞政治攀附、政治投机、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等行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第三,持续加强党内监督。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落实好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用好问责这个利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

第四,高质量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严格执行宪法和即将颁布的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严把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实现执纪审查与调查处置无缝衔接,完成市县两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把反腐败的“铁拳”攥得越来越紧、越来越有力量。

第五,坚持不懈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开展公职人员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问题等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曝光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虚假支出公款吃喝、化整为零操办婚丧嫁娶等典型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新变种,着重在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坚决查纠一些党员干部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不作为、乱作为、服务群众“推绕拖”,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第六,着力深化市县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重点检查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等情况,深入开展常规巡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察、交叉巡察和机动式巡察,适时“回头看”。配强巡察力量,强化巡察结果运用,不断提高巡察质量和水平。

第七,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反映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区“四大班子”成员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持续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有效遏制增量,更有力削减存量,不断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第八,下功夫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加大直查直办和督查督办力度,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惩治“蝇贪”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整治“村霸”“沙霸”“路霸”结合起来,深挖背后利益“输送链”,坚决扫除黑恶势力“保护伞”,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九,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对党忠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站得稳、靠得住,做到政治过硬。要勇于担当,坚守党性原则,敢于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唱黑脸、当包公,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要增强本领,主动适应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自觉养成坚持学习的习惯,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本领。要清正廉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强化日常管理,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以零容忍态度清理门户,维护纪检监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纪委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由市纪委统一核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延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机关)

2  延安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3  延安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事业编制17人;实有人员64人,其中行政56人、事业8人(不包含检察院转隶人员1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50.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总计1406.20万元,支出总计1406.20万元,2018年总体收支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73.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大。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04.20万元,支出总计1404.20万元,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有所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计1050.56万元,支出总计1050.56万元,相比2017年,收支都有所增加,增加了81.1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所需费用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为人员经费736.72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了44.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公用经费308.44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了58.2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专项业务经费5.4万元,与2017年持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为工资福利支出736.72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了44.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3.84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了58.2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费用增大。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1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接待工作,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万元,均与上年持平。2018年安排会议费9万元,培训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为308.44万元,比2017年有所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加大。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12.81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32.31万元、服务类预算80.5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产生的支出。

                         

 

                           中共延安市纪委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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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延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来源:    时间:2018年03月20日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省纪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县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二)负责查办腐败案件有关工作。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市委报告的同时向省纪委报告。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机关各部门、各县(区)党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区)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可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四)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五)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纪委监察局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派(出)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对市委、市政府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作出廉政鉴定。

(六)负责全市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等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我市转型发展、追赶超越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长期工作。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狠功夫,坚持长期学习、深入学习、反复学习,深学细读、久久为功,真正做到学而不厌、学有所得、学以致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二,扎实推进政治建设。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七个有之”,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和政治上蜕变为“两面人”、“两面派”,搞政治攀附、政治投机、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等行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第三,持续加强党内监督。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落实好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用好问责这个利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

第四,高质量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严格执行宪法和即将颁布的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严把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实现执纪审查与调查处置无缝衔接,完成市县两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把反腐败的“铁拳”攥得越来越紧、越来越有力量。

第五,坚持不懈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开展公职人员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问题等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曝光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虚假支出公款吃喝、化整为零操办婚丧嫁娶等典型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新变种,着重在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坚决查纠一些党员干部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不作为、乱作为、服务群众“推绕拖”,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第六,着力深化市县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重点检查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等情况,深入开展常规巡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察、交叉巡察和机动式巡察,适时“回头看”。配强巡察力量,强化巡察结果运用,不断提高巡察质量和水平。

第七,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反映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区“四大班子”成员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持续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有效遏制增量,更有力削减存量,不断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第八,下功夫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加大直查直办和督查督办力度,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惩治“蝇贪”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整治“村霸”“沙霸”“路霸”结合起来,深挖背后利益“输送链”,坚决扫除黑恶势力“保护伞”,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九,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对党忠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站得稳、靠得住,做到政治过硬。要勇于担当,坚守党性原则,敢于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唱黑脸、当包公,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要增强本领,主动适应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自觉养成坚持学习的习惯,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本领。要清正廉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强化日常管理,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以零容忍态度清理门户,维护纪检监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纪委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由市纪委统一核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延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机关)

2  延安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3  延安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事业编制17人;实有人员64人,其中行政56人、事业8人(不包含检察院转隶人员1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50.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总计1406.20万元,支出总计1406.20万元,2018年总体收支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73.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大。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04.20万元,支出总计1404.20万元,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有所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计1050.56万元,支出总计1050.56万元,相比2017年,收支都有所增加,增加了81.1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所需费用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为人员经费736.72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了44.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公用经费308.44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了58.2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专项业务经费5.4万元,与2017年持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为工资福利支出736.72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了44.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3.84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了58.2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费用增大。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1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接待工作,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万元,均与上年持平。2018年安排会议费9万元,培训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为308.44万元,比2017年有所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加大。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12.81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32.31万元、服务类预算80.5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产生的支出。

                         

 

                           中共延安市纪委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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