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2月28日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省纪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县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二)负责查办腐败案件有关工作。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市委报告的同时向省纪委报告。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机关各部门、各县(区)党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区)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可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四)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五)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纪委监察局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派(出)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对市委、市政府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作出廉政鉴定。

(六)负责全市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等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忠实履行协助职责、监督责任,全面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位争先,为全市转型发展、追赶超越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思想,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重要理论依据,必须持续学习、反复学习、深学细读、久久为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联系实际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紧密结合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掌握运用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继续从延安精神和梁家河“大学问”中汲取营养和力量,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用力,努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修养、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为镜鉴,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严明政治纪律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决定》,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深刻汲取赵正永、魏民洲、冯新柱、钱引安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扎实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延安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回信寄语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在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功夫、想办法,务必见到实效。

(三)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首要职责。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室的作用,强化对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定期研判县区部门政治生态,做好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专项监督检查、提出监察建议、追责问责等工作。坚持纪在法前、纪法协同,科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纪法两把尺子,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和公款吃喝、借外出开会培训之机公款旅游、报销个人花费等突出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持续强化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监督,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根本好转、全面好转。健全运用澄清保护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正名,严肃打击匿名诽谤、诬告诬陷等行为,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建好用好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格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四)全面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决克服“查办案件影响革命圣地形象”的错误认识,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着力解决资源开发、土地转让、工程建设、房产开发、招生考试、选人用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既坚决清除甘于甚至乐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同时也要让处心积虑的“围猎”者付出沉重代价,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反省自查,对拒不上交、拒不纠正的,坚持收送一起查,从严从重从快惩处曝光。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严肃查处曝光。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严格落实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准确运用4种处置方式,提高管理处置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意识,加快执纪审查场所建设,加强“走读式”谈话管理,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五)下功夫解决好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抓好“五个专项工作”,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直查直办力度,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中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执法监督和线索移送反馈,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持向“村霸”、宗族恶势力等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对每一起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同步排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新区生态恢复、延河综合治理等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核查处置中省环保督察和“回头看”移交的问题线索,坚决查处背后的腐败和失职失责行为。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执纪问责,重点监督具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职能的机关单位和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重要岗位干部和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服务群众“推拖绕”等问题。

(六)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突出“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着力查找存在的政治问题、腐败问题。围绕中省市重点工作,创新方式方法,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交叉巡察、提级巡察,认真完成五届市委第五、六轮巡察。规范市县党委巡察机构设置,配齐配强巡察力量,探索巡察向村居延伸工作,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确保全市巡察工作质量有明显提升。

(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中省要求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要求,对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的重要事项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加快市县派驻机构改革步伐,加强对派驻工作的领导,赋予派驻机构部分监察权,建立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市监委报告工作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推进监察职能向镇街、社区、村居、企业、高校延伸,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完善党风廉政考核体系和考核指标,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追赶超越。

(八)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抓好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带头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建设,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坚持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有针对性地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注重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关爱,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监督,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一律认真核查,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经常“打扫庭院”,坚决清理门户,决不护短遮丑,用铁的纪律锻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圣地纪检监察铁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延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机关)

2

延安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3

延安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83人、事业编制17人;实有人员91人,其中行政78人(包含检察院转隶人员17人)、事业1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2019年,当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

2019年,上年结转资金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4.62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当年专项业务经费5.4万元,其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2019年,本部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其中上年结转的专项业务经费556.73万元,其绩效目标继续按上年公开的绩效目标表实施。

2019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扶贫项目,同时,本部门不涉及其他各类财政资金安排的扶贫项目,无需公开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2019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重点项目,同时,本部门财政专项资金未安排重点项目,无需公开重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本部门2019年将继续推进绩效目标管理,拟逐步将所有项目(含重点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96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4.6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749.13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557.5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9人、所需经费增多,二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加(其中目标考核奖结转189.35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96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63.7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749.13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557.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9人和上年结转资金增大。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60.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4.6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746.08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64.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9人,所需费用增加;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214.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14.6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746.08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64.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9人,所需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14.62万元,较上年增加164.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9人,所需费用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4.62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1101)1088.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2.0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91.3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5.4万元,较上年增加106.1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9人,所需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大;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25.9万元,较上年增加57.96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9人,所需缴养老保险费用增大;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4.6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917.56万元,较上年增加180.84万元,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多9人,二是工资调整上涨、工资开支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96.71万元,较上年减少17.13万元,原因是例行节约,节省开支;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35万元,较上年增加0.35万元,原因是将离休老干部的代管经费纳入此项预算。

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

2019年当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4.62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829.03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84.02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101.22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509)0.35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4、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资金746.08万元编入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执行。

1)按功能支出分类:

行政运行(2011101)746.08万元。

2)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工资福利支出(301)189.3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02万元;

资本性支出(310)354.73万元。

3)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89.35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02万元;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354.7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8.9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未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规定;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未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万元,与上年持平,未压缩的主要原因是既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又考虑了实际公务用车需求;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现有车辆无需更新,不需要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预算支出8.1万元,较上年减少0.9万元(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俭办会、严控会议经费开支管理。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培训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均无培训费预算。

本部门无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91.31万元,较上年减少17.1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本部门2019年无上年结转机关运行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当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上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产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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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延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来源:    时间:2019年02月28日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省纪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县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二)负责查办腐败案件有关工作。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市委报告的同时向省纪委报告。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机关各部门、各县(区)党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区)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可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四)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五)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纪委监察局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派(出)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对市委、市政府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作出廉政鉴定。

(六)负责全市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等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忠实履行协助职责、监督责任,全面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位争先,为全市转型发展、追赶超越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思想,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重要理论依据,必须持续学习、反复学习、深学细读、久久为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联系实际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紧密结合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掌握运用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继续从延安精神和梁家河“大学问”中汲取营养和力量,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用力,努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修养、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为镜鉴,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严明政治纪律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决定》,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深刻汲取赵正永、魏民洲、冯新柱、钱引安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扎实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延安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回信寄语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在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功夫、想办法,务必见到实效。

(三)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首要职责。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室的作用,强化对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定期研判县区部门政治生态,做好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专项监督检查、提出监察建议、追责问责等工作。坚持纪在法前、纪法协同,科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纪法两把尺子,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和公款吃喝、借外出开会培训之机公款旅游、报销个人花费等突出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持续强化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监督,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根本好转、全面好转。健全运用澄清保护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正名,严肃打击匿名诽谤、诬告诬陷等行为,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建好用好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格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四)全面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决克服“查办案件影响革命圣地形象”的错误认识,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着力解决资源开发、土地转让、工程建设、房产开发、招生考试、选人用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既坚决清除甘于甚至乐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同时也要让处心积虑的“围猎”者付出沉重代价,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反省自查,对拒不上交、拒不纠正的,坚持收送一起查,从严从重从快惩处曝光。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严肃查处曝光。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严格落实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准确运用4种处置方式,提高管理处置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意识,加快执纪审查场所建设,加强“走读式”谈话管理,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五)下功夫解决好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抓好“五个专项工作”,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直查直办力度,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中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执法监督和线索移送反馈,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持向“村霸”、宗族恶势力等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对每一起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同步排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新区生态恢复、延河综合治理等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核查处置中省环保督察和“回头看”移交的问题线索,坚决查处背后的腐败和失职失责行为。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执纪问责,重点监督具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职能的机关单位和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重要岗位干部和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服务群众“推拖绕”等问题。

(六)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突出“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着力查找存在的政治问题、腐败问题。围绕中省市重点工作,创新方式方法,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交叉巡察、提级巡察,认真完成五届市委第五、六轮巡察。规范市县党委巡察机构设置,配齐配强巡察力量,探索巡察向村居延伸工作,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确保全市巡察工作质量有明显提升。

(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中省要求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要求,对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的重要事项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加快市县派驻机构改革步伐,加强对派驻工作的领导,赋予派驻机构部分监察权,建立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市监委报告工作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推进监察职能向镇街、社区、村居、企业、高校延伸,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完善党风廉政考核体系和考核指标,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追赶超越。

(八)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抓好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带头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建设,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坚持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有针对性地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注重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关爱,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监督,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一律认真核查,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经常“打扫庭院”,坚决清理门户,决不护短遮丑,用铁的纪律锻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圣地纪检监察铁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延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机关)

2

延安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3

延安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83人、事业编制17人;实有人员91人,其中行政78人(包含检察院转隶人员17人)、事业1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2019年,当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

2019年,上年结转资金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4.62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当年专项业务经费5.4万元,其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2019年,本部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其中上年结转的专项业务经费556.73万元,其绩效目标继续按上年公开的绩效目标表实施。

2019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扶贫项目,同时,本部门不涉及其他各类财政资金安排的扶贫项目,无需公开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2019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重点项目,同时,本部门财政专项资金未安排重点项目,无需公开重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本部门2019年将继续推进绩效目标管理,拟逐步将所有项目(含重点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96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4.6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749.13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557.5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9人、所需经费增多,二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加(其中目标考核奖结转189.35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96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63.7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749.13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557.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9人和上年结转资金增大。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60.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4.6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746.08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64.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9人,所需费用增加;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214.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14.6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746.08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64.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9人,所需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14.62万元,较上年增加164.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9人,所需费用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4.62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1101)1088.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2.0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91.3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5.4万元,较上年增加106.1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9人,所需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大;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25.9万元,较上年增加57.96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9人,所需缴养老保险费用增大;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4.6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917.56万元,较上年增加180.84万元,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多9人,二是工资调整上涨、工资开支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96.71万元,较上年减少17.13万元,原因是例行节约,节省开支;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35万元,较上年增加0.35万元,原因是将离休老干部的代管经费纳入此项预算。

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

2019年当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4.62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829.03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84.02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101.22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509)0.35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4、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资金746.08万元编入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执行。

1)按功能支出分类:

行政运行(2011101)746.08万元。

2)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工资福利支出(301)189.3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02万元;

资本性支出(310)354.73万元。

3)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89.35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02万元;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354.7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8.9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未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规定;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未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万元,与上年持平,未压缩的主要原因是既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又考虑了实际公务用车需求;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现有车辆无需更新,不需要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预算支出8.1万元,较上年减少0.9万元(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俭办会、严控会议经费开支管理。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培训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均无培训费预算。

本部门无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91.31万元,较上年减少17.1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本部门2019年无上年结转机关运行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当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上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产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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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延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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