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办会审,四方监督 做实县委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15日   

“整改措施要针对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要减少叙述性语言,增加实质性措施;有的具体问题没有回应,喊口号多,实际举措少;巡察反馈意见建议部分没有采纳回应。”洛川县巡察整改方案审核意见这样写到。

“‘组办会审、四方监督’工作机制,帮助我们走好了巡察整改‘第一步’。提出的意见建议很有针对性,我们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巡察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压实相关责任,紧扣时间节点,扎实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被巡察党组织负责整改工作的同志感叹。

近日,洛川县十八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会审工作全面完成。县委对8个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通过“组办会审、四方监督”进行审核,提出指导性修改意见56条,切实把好整改“源头关”,有效推动“政治学习泛化不深入”“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等一批重难点问题的整改。

根据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为从源头把好巡察整改第一关,提升整改工作质效,洛川县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审核机制,由县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进行“组办会审、四方监督”。重点审核整改方案是否紧紧围绕反馈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针对整改问题认领、整改责任分工、整改时限设置、整改措施制定等四个方面进行监督评估,提出审核意见,完善整改方案。巡察组主要发挥对反馈问题情况清、问题明的优势,会同巡察办对整改方案共同审核把关,提出意见建议。县纪检监委、组织部分别根据各自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进行监督,提出审核意见。通过以上四方面审核把关,最终梳理汇总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审核内容,形成“四方监督”会审意见,反馈被巡察单位进行修订完善,提升巡察整改方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动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组办会审,四方监督 做实县委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整改措施要针对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要减少叙述性语言,增加实质性措施;有的具体问题没有回应,喊口号多,实际举措少;巡察反馈意见建议部分没有采纳回应。”洛川县巡察整改方案审核意见这样写到。

“‘组办会审、四方监督’工作机制,帮助我们走好了巡察整改‘第一步’。提出的意见建议很有针对性,我们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巡察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压实相关责任,紧扣时间节点,扎实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被巡察党组织负责整改工作的同志感叹。

近日,洛川县十八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会审工作全面完成。县委对8个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通过“组办会审、四方监督”进行审核,提出指导性修改意见56条,切实把好整改“源头关”,有效推动“政治学习泛化不深入”“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等一批重难点问题的整改。

根据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为从源头把好巡察整改第一关,提升整改工作质效,洛川县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审核机制,由县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进行“组办会审、四方监督”。重点审核整改方案是否紧紧围绕反馈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针对整改问题认领、整改责任分工、整改时限设置、整改措施制定等四个方面进行监督评估,提出审核意见,完善整改方案。巡察组主要发挥对反馈问题情况清、问题明的优势,会同巡察办对整改方案共同审核把关,提出意见建议。县纪检监委、组织部分别根据各自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进行监督,提出审核意见。通过以上四方面审核把关,最终梳理汇总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审核内容,形成“四方监督”会审意见,反馈被巡察单位进行修订完善,提升巡察整改方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动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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