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农村假劣产品食品集中整治

来源:延安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1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按照区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假劣产品食品集中整治,并将其纳入全区市场监管年度民生实事全力推进,以实际行动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水平,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将开展集中整治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及时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农村假冒伪劣产品食品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明确整治任务、夯实监管责任,对全区1738户农村食品(小作坊134家、小餐饮453家、食品经营店1151家)精准定位,实行“建档立卡”动态管理,逐步完善监管台账。同时,针对农村集贸市场、小食品店、小餐馆等食品安全问题多发、易发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持续完善农村食品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细化流通领域6大类32小项、餐饮领域10大类40小项,并实行“一年一更新”动态管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全力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紧盯重点,深入开展整治。将集中整治与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相结合,重点针对农贸(批)市场、超市、农村食品销售店、集市、农资、建材等农村消费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力度。同时,将推动案件查办、问题整改和治理管控相融合,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4人次,检查各类产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67家次,整改完成三防设施不完善、环境卫生差、索证索票不齐全等问题58项;开展农村食品抽检1298批次,不合格24批次,合格率82%;打造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43家、标准化食品小作坊96家;累计发现农村假劣产品食品案件线索19条(食品17条、产品2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6件(10件正在办理当中,6件已办结、罚款4.31万元)、给予责令改正或警告处理3件,向区纪委移交涉党员问题线索5条。

建章立制,强化机制保障。先后制定出台《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指南》《标准化食品小作坊评定工作办法》等制度,并健全农村食品和肉制品安全问题发现整改、动态督查通报、全程跟踪问效、长效监管机制。近期,成立专项督查组,聚焦农村产品食品和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覆盖式检查,形成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闭环管理模式,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责任不落实,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影响公平公正执法等违纪问题,严肃追究问责,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提质增效。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区纪委监委的安排部署,始终把集中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重要民生工程高位推进,以农村无证经营、过期食品、生产经营假冒、侵权“山寨”“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地或无厂名、厂址的食品)、“劣质”、散装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和电线电缆、消防产品等重点工业产品为整治重点,持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深挖违法犯罪源头线索,建立并实施问题销号制度,确保集中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同时,不断加强与农业农村、教体、公安、供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督促落实全区农村产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切实把集中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

宝塔区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农村假劣产品食品集中整治
来源: 延安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5年04月11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按照区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假劣产品食品集中整治,并将其纳入全区市场监管年度民生实事全力推进,以实际行动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水平,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将开展集中整治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及时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农村假冒伪劣产品食品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明确整治任务、夯实监管责任,对全区1738户农村食品(小作坊134家、小餐饮453家、食品经营店1151家)精准定位,实行“建档立卡”动态管理,逐步完善监管台账。同时,针对农村集贸市场、小食品店、小餐馆等食品安全问题多发、易发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持续完善农村食品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细化流通领域6大类32小项、餐饮领域10大类40小项,并实行“一年一更新”动态管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全力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紧盯重点,深入开展整治。将集中整治与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相结合,重点针对农贸(批)市场、超市、农村食品销售店、集市、农资、建材等农村消费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力度。同时,将推动案件查办、问题整改和治理管控相融合,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4人次,检查各类产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67家次,整改完成三防设施不完善、环境卫生差、索证索票不齐全等问题58项;开展农村食品抽检1298批次,不合格24批次,合格率82%;打造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43家、标准化食品小作坊96家;累计发现农村假劣产品食品案件线索19条(食品17条、产品2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6件(10件正在办理当中,6件已办结、罚款4.31万元)、给予责令改正或警告处理3件,向区纪委移交涉党员问题线索5条。

建章立制,强化机制保障。先后制定出台《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指南》《标准化食品小作坊评定工作办法》等制度,并健全农村食品和肉制品安全问题发现整改、动态督查通报、全程跟踪问效、长效监管机制。近期,成立专项督查组,聚焦农村产品食品和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覆盖式检查,形成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闭环管理模式,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责任不落实,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影响公平公正执法等违纪问题,严肃追究问责,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提质增效。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区纪委监委的安排部署,始终把集中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重要民生工程高位推进,以农村无证经营、过期食品、生产经营假冒、侵权“山寨”“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地或无厂名、厂址的食品)、“劣质”、散装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和电线电缆、消防产品等重点工业产品为整治重点,持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深挖违法犯罪源头线索,建立并实施问题销号制度,确保集中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同时,不断加强与农业农村、教体、公安、供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督促落实全区农村产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切实把集中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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