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纵深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 坚决守住管好群众的“钱袋子”

来源:延安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集中整治以来,宝塔区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堵塞制度漏洞,综合施策规范管理,坚决守住管好群众的“钱袋子”。

摸清底数,找准整治“切入口”。区纪委监委将专项整治贯穿于村集体“三资”的保管、使用、监督、处置和收益等各方面,持续压紧压实镇村主体责任。会同区农业农村、审计、财政等部门,对320个行政村集体“三资”进行全覆盖清查,先后审核村集体经济合同9205份,发现问题合同8012份。采取定期会商、联合督查、线索移送等方式,紧盯不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签订集体经济合同、不经民主程序签订合同,或者签订超长期合同、超低价合同,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内容、不按期支付合同价款等行为,督促开展整改整治,建立台账、逐一过筛、精准处置。截至目前,共计追缴流失、拖欠集体资金2.13亿元,督促收回村集体土地112.9亩,收回村集体三产2.72万平方米,纠正耕地“非粮化”面积1.6万亩,问题合同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严格执纪,坚决惩治“微腐败”。区纪委监委不断拓宽监督渠道,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岗位、关键环节,运用“室组地+片区协作”联合办案机制,破解基层人情交织、社情复杂等难题,将村干部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非法占有集体资金等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先后查处了利用职务便利贪污犯罪等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案件,集中解决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共查处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87件,党纪政务处分72人,挽回经济损失107.6万元。

规范管理,补齐短板“强制度”。为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区纪委监委督促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政策宣讲和财务培训,累计培训3969人次,不断提升“三资”管理水平。聚焦专项整治发现的监管盲区、制度漏洞,督促农业农村等部门制定印发《宝塔区现代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补充意见》《宝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宝塔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租赁、销售、入股、奖补等方面进行规范,筑牢制度“防火墙”。此外,选派3名乡镇纪检干部担任村级纪检委员,培训指导320名村级特邀监察员,把完善“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等工作流程作为监督重点,确保村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宝塔区:纵深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 坚决守住管好群众的“钱袋子”
来源: 延安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4年12月20日

集中整治以来,宝塔区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堵塞制度漏洞,综合施策规范管理,坚决守住管好群众的“钱袋子”。

摸清底数,找准整治“切入口”。区纪委监委将专项整治贯穿于村集体“三资”的保管、使用、监督、处置和收益等各方面,持续压紧压实镇村主体责任。会同区农业农村、审计、财政等部门,对320个行政村集体“三资”进行全覆盖清查,先后审核村集体经济合同9205份,发现问题合同8012份。采取定期会商、联合督查、线索移送等方式,紧盯不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签订集体经济合同、不经民主程序签订合同,或者签订超长期合同、超低价合同,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内容、不按期支付合同价款等行为,督促开展整改整治,建立台账、逐一过筛、精准处置。截至目前,共计追缴流失、拖欠集体资金2.13亿元,督促收回村集体土地112.9亩,收回村集体三产2.72万平方米,纠正耕地“非粮化”面积1.6万亩,问题合同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严格执纪,坚决惩治“微腐败”。区纪委监委不断拓宽监督渠道,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岗位、关键环节,运用“室组地+片区协作”联合办案机制,破解基层人情交织、社情复杂等难题,将村干部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非法占有集体资金等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先后查处了利用职务便利贪污犯罪等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案件,集中解决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共查处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87件,党纪政务处分72人,挽回经济损失107.6万元。

规范管理,补齐短板“强制度”。为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区纪委监委督促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政策宣讲和财务培训,累计培训3969人次,不断提升“三资”管理水平。聚焦专项整治发现的监管盲区、制度漏洞,督促农业农村等部门制定印发《宝塔区现代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补充意见》《宝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宝塔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租赁、销售、入股、奖补等方面进行规范,筑牢制度“防火墙”。此外,选派3名乡镇纪检干部担任村级纪检委员,培训指导320名村级特邀监察员,把完善“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等工作流程作为监督重点,确保村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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