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白河县严肃查处了宋家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毛某重复享受50余亩退耕还林补助,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的案件。该问题由县审计局在对乡村振兴领域退耕还林工作进行常规审计时发现,经“纪审”双方协同联动,查清了毛某侵占退耕还林补助的事实。最终,毛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陕西省纪委监委、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省委巡视办牵头成立领导小组,联合印发加强“纪巡审”联动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整治相关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惠民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错发漏发等问题,建立“纪巡审”联动机制,积极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深挖彻查乡村振兴领域“蝇贪蚁腐”。
该省围绕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联动等方面综合发力,建立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为“纪巡审”贯通协同提供制度保障。镇巴县健全定期协商、线索移送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协作配合和问题线索移送处理、结果反馈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岚皋县制定出台县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和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提前为被巡察单位进行精准“画像”;佛坪县在开展巡察前,“纪巡审”三方商定监督工作重点,将年度政治生态研判计划、巡察任务、审计项目纳入监督内容,通过“以审助巡”、“借巡促审”、“纪巡审”联动等方式对全县45个单位开展监督……各地立足实际,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此外,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审计部门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以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重点,紧盯党员干部失职渎职、决策失误和管理漏洞等方面,促进基层党员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县纪委监委就巡察移送的问题线索进行深挖,查处了云阳镇滑里村仝家组组长郭某等4人私收群众桩基费案件。同时,县纪委监委联合审计部门严查各乡镇(街道)村集体账目,泾干街道、三渠镇、兴隆镇、云阳镇、安吴镇5个镇(街道)的账目上累计收回各类资金127.24万元。”泾阳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该县把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打假治乱作为审计监督重点,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合同不规范、财务数据造假、农村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对审计反馈疑点问题全面认领、不漏一项,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陕西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采取巡审同步、先审后巡、先巡后审等方式提升案件查办质效。甘泉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部门,对全县63个村(社区)“三资”大额合同、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资”问题逐件审查,共查处私自变卖村集体资产等“三资”管理问题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收回土地1509亩,追缴欠款256.3万元。截至目前,在“纪巡审”联动机制下,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已排查出问题线索570件,立案328件,已追究责任439人。
同时,陕西省坚持边审边改、边巡边改,全面推进问题整改,督促相关县区建立健全惠民“一卡通”资金发放管理流程、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确保将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