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督促我办领导干部廉洁过好2019年元旦春节,根据县经发局党委《关于在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办积极开展了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有效地杜绝了“四风”问题发生。
一是专门召开会议学文件作安排。12月29日上午,召开了我办领导和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了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 县纪委关于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 县纪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全体领导干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拒绝“吃、拿、卡、要”,拒绝违规收费,坚决杜绝“节日腐败”。12月29日下午,又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门就廉洁过好春节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学习县纪委《关于纪律作风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党员干部易触发的十一个腐败“风险点”》、《“红包”烫手,不收不送才安全——盘点福建省各地通报的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典型问题》以及《中国纪检监察报》陆续推出的“深化纠‘四风’,廉洁过年关”系列观察等资料,希望大家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做到廉洁自律过好元旦和春节。
三是向全体干部职工发送廉政信息。我办主任李菊玲在2019年1月1日下午分别向全体领导干部通过微信发送了廉政短信,提醒大家元旦、春节期间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县纪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廉洁过好元旦和春节。
四是对工作纪律和廉洁过节进行督察。元旦放假前12月29日上午,办主任李菊玲和副主任刘文林、张福全对所有干部的办公室逐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干部职工廉洁过节和上班纪律情况,并就元旦、春节期间落实好廉洁过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与干部面对面的再招呼、再提醒、再要求,请大家自觉遵守八项规定,保证不出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