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陵县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实解决党政机关、干部对群众欠账不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决定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等部门协作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拖欠克扣群众钱款财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集中治理治理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此次整治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清理核查,摸清底子;建立台账,销号整改;巩固成果,完善制度三个阶段进行。整治范围为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厂矿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工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整治内容为拖欠公务消费费用、超时超额扣押群众财物、拖欠克扣惠农资金和群众合法收益、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干部职工个人拖欠群众财物等五类问题。专项整治坚持归口管理、属地处置,谁主管、谁负责,谁拖欠、谁负责的原则,通过依法清理整治,彻底解决机关单位和干部职工拖欠克扣群众财物和“打白条”、“空兑现”的问题,彻底解决机关单位和厂矿企业等用工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和“耍赖账”、“空承诺”的问题。
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进行,工作中要求,监察、财政、人社、农业、审计等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和措施;要注意方法,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地解决拖欠克扣群众财物问题;要加强协调配合,妥善处理各类问题;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于清理整治工作不认真,消极等待、被动应付、进展缓慢的单位,要指名道姓通报批评,对于隐瞒不报或超标准、超范围清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顶风违纪,借清理整治之机,虚报欠款欠物、套取资金的,要依纪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