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英旺乡实现四个规范,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是规范组织保障。健全组织机构,形成组织网络,明确组织职能。乡上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对本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年度计划、季度工作安排,乡镇党委书记对领导小组工作负总责,并抓好责任分解和考核工作。健全了乡纪委组织机构,设立专职纪委书记,配齐了纪委委员,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在村党支部设立了纪检委员,建立了以村纪检委员为组长的纪检小组,履行本村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参谋议事、监督检查、调解矛盾、反馈信息的职责。
二是规范工作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在教育、制度、监督上的规范化;抓好教育培训,使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经常化;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重点抓好乡、村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要求的落实;抓好监督检查,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具体要求,全面落实好市县的安排部署。
三是规范工作程序。规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程序,充分调研,发扬民主,提高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规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运行,按照组织程序、组织原则、适用范围和部署要求实施;规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检查工作内容、工作部署是否符合上级精神和本地实际,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是否做到了责任分解、任务到人,检查工作效果如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先进典型经验及时推广。
四是规范工作考核。与乡述职述廉活动、优秀站所创建活动、“廉洁村官”评选等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通过考核,兑现奖惩,鞭策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