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纪委针对乡镇纪检人员执纪审查工作力量薄弱、质量不高等问题,通过集中培训、以案代训、协查协审、业务指导等方式,采取“四项措施”,着力提升乡镇纪委执纪审查能力。
突出案件审理业务的指导。县纪委编写《案件审理基本知识与业务操作》、《审理模拟案卷样本》等辅导材料,广泛组织开展业务传帮带活动,举办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一期,由有关室主任围绕线索管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并通过采取请上来和走下去”、面对面指导、跟班学习等形式,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指导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依纪开展工作。
突出对审核事实材料的指导。审理室严把材料手续关,注重对证据材料的认真审核,反复鉴别对照,反复进行逻辑推敲,严格审查办案程序及措施,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做到材料不全不接收,证据不全不定错,要素不全不定性,程序不全不审议。
突出对案件定性量纪的指导。县纪委进一步加大对乡镇基层纪委的服务、指导力度,切实解决基层纪委案件定性、量纪方面把握不准的问题。在对案件定性量纪时,本着对案件质量负责、对被审查人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解决,加强同调查组的沟通协调,严格按照纪律处分条例定性量纪,提出指导意见。对特别重大、复杂、疑难或者存在分歧的案件,按规定程序提交县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定性量纪准确。
突出对文书案卷格式的指导。督促乡镇纪委严格按照《乡镇案件协审一般程序及常用文书》的要求查办案件,材料齐全并装订成卷,保证手续完备,不遗漏,不出差错,经得起审查。审理室对乡镇案件中的证据材料、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等重点案卷文书进行指导把关,不断规范案卷文书。年终对各乡镇案卷进行一次复查后,统一归入县纪委档案室,确保案件质量及案卷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