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一直是党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部署。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以镇、村两级的制度建设为突破点,把责任细化分解到各层面,实现抓党风廉政建设人人有具体的工作内容,有详细可行的工作清单。
集义镇探索推行“4+1”责任落实模式。“4”即围绕党委、党委主要负责人、党政班子成员、纪委4个层面,分别制定了责任清单,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主体的全面性。“1”即配套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暂行办法》,每名班子成员梳理出1项自己分管领域风险点最突出、问题最严重、老百姓最关切的廉政建设方面问题,作为个人年度要完成的个性化任务,制定了节点明确、措施具体的工作计划,并与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实现了责任落实可操作、可检查。
集义镇各村重点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党委书记提醒谈话制度,发现村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二是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重点公开国家惠农政策、精准扶贫政策、基层党建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紧紧围绕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实行量化考核制度,及时指导做到目标、人员、措施三到位,计划、方案、任务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