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保障审计监督工作的客观、独立、公正,努力锻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宜川县审计局制定了《宜川县审计局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具体内容如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食宿、交通、通讯、医疗、生活等费用,或在实施审计和下基层工作期间与被审计单位人员,基层人员进行打扑克、打麻将等赌博性质的活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土特产等或在被审计单位兼职取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或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五、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或利用查证的问题威胁、诱导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并从中谋取利益。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介绍业务。
七、不准在工作时间利用互联网和计算机、手机上网聊天、玩游戏和进行股票、期货交易等与工作无关事项。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