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市政府督查室副县级督查员贺旭带领市委督查组一行来宜就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董春生参与督查工作。
贺旭一行先后前往财政局、英旺乡、扶贫局、县纪委,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到相关单位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我县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察组一行对我县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实有效的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对此项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对照整改任务清单,进一步查漏补缺,细化任务目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