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全面夯实“两个责任”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7月12日   

今年以来,黄龙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县委班子、各县级领导、乡镇和部门负责人按要求分别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分工,夯实了责任。二是加大督查考核。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每季度对各乡镇、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定量、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排名,并在全县通报考核结果,对连续两个季度考核排名在后两位的乡镇和部门,约谈其主要负责人。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发生严重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追责越严的强烈信号,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倒逼“两个责任”有效落实。截止目前,共收集问题线索147个,办结117个,运用“四种形态”117人次,立案20件,党纪处分21人,(其中警告 11人,严重警告7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开除党籍1人,免予处分1人);开展谈话函询47件53人,其中谈话51人(乡科级26人次),函询2人(乡科级2人);正在调查30件。四是用好巡察利剑。制定巡查工作规划,采取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对住建、农业、林业、水务、畜牧、核桃等6个系统10个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70个,问题线索95个。所有问题线索按照程序向组织、人社等有关部门进行了移交,要求被巡察单位及时认真整改。


黄龙县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全面夯实“两个责任”
来源:    时间:2018年07月12日

今年以来,黄龙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县委班子、各县级领导、乡镇和部门负责人按要求分别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分工,夯实了责任。二是加大督查考核。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每季度对各乡镇、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定量、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排名,并在全县通报考核结果,对连续两个季度考核排名在后两位的乡镇和部门,约谈其主要负责人。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发生严重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追责越严的强烈信号,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倒逼“两个责任”有效落实。截止目前,共收集问题线索147个,办结117个,运用“四种形态”117人次,立案20件,党纪处分21人,(其中警告 11人,严重警告7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开除党籍1人,免予处分1人);开展谈话函询47件53人,其中谈话51人(乡科级26人次),函询2人(乡科级2人);正在调查30件。四是用好巡察利剑。制定巡查工作规划,采取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对住建、农业、林业、水务、畜牧、核桃等6个系统10个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70个,问题线索95个。所有问题线索按照程序向组织、人社等有关部门进行了移交,要求被巡察单位及时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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