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上午,黄龙县委老干部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专题会,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老干局局长元红军同志传达了中共黄龙县委印发《关于切实抓好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具体整改措施》的通知以及延安市纪委《对五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当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对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以真实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通过开展警示教育,结合老干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元红军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净化全局政治生态,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二是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加强党性党规党纪教育。三是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良好氛围。要严格财务管理,坚持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严格制度约束,切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良好氛围,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